平安家庭——平安中国梦的温馨细胞
福建省妇联
2012年,福建全省“平安家庭”创建覆盖面达90%以上,“平安家庭”示范村(社区)13000多个。
一、着力健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机制
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坚持每年召开创建工作会议,下发指导意见和考核标准。各级妇联因地制宜地细化考核标准,形成层层推动的组织领导机制。省、设区市和县(市区)财政每年分别安排20万元、不低于10万元和5万元创建专项经费。省妇联连续五年委托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对各地“平安家庭”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进行抽查,并把调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指标。
二、着力丰富“平安家庭”创建载体
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妇联探索实施妇女议事制、信访代理/协理制、互助制。全省成立妇女议事会1.1万个,参加人数12.5万人,解决问题1.15万件,如福州市晋安区前屿村通过妇女议事,解决了有关群众文化、孩子入学入托、村里的沿街店面出租等事务。通过建立妇女信访代理服务中心、站点,聘请信访代理/协理员,全省解决妇女信访、咨询1.2万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省成立妇女互助组1.7万个,参加人数18.5万人,受益人数达106.3万余人。
三、着力增强“平安家庭”创建实效
一是服务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实施流动、留守妇女儿童之家项目,建立关爱服务阵地681个,招募1.16万名“爱心妈妈”,为她们提供技能培训、维护权益、卫生保健、子女教育等服务。
二是化解矛盾纠纷。省妇联、省司法厅联合出台文件,要求市、县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衔接配合。从2007年到2012年,全省妇联信访总量下降48.81%。
三是反对邪教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开展“家庭拒绝邪教”宣传教育,开展“教育一名妇女、挽救一个家庭、创建一个无邪教村(社区)”等活动,全省家庭签订反邪教承诺卡达到90%以上。
四是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实施反拐项目,面向进城务工妇女儿童开展生活技能培训,宣传买卖双方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动员群众共同参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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