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突出重点加强研究,源头维权深入推进
在源头参与工作中,全国妇联注重科学调查和理论研究的常态化,形成了详实的调查报告和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同时,有效发挥维权特聘专家在专业领域的优势力量,不断提高源头参与质量,主动推进了一批重点领域的立法,使妇女权益法律保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推进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2008年,全国妇联首次在两会期间提出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标志着全国妇联集组织力量全力投入反家暴立法的推动进程。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的五年中,全国妇联每年都坚持不懈地提出这项立法建议,并且主动承担了立法前的基础性准备工作,包括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独立或联合全国人大内司委、法工委和全国政协社法委进行实地调查,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立法论证,开展多项数据调查,组织深入的理论研究,起草法律草案建议稿,征集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探索多部门合作反家暴工作机制,总结国内外有效经验,为反家暴国家立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2012年,反家庭暴力法终于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这是继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20年来全国妇联再次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一部新的法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这部法律出台后,将填补我国对公民婚姻家庭领域法律保护的空白,造福亿万妇女及其家庭。
让社会保险法更好地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全国妇联抓住国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契机,积极参与社会保险法的制定,就生育保险的顶层设计建言献策,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妇女公平就业。特别是促成将职工未就业配偶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畴,彰显了社会保障的公平性,符合人民群众利益,为生育保险制度的推行赢得了更多社会共识。
推动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近年来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妇女权益保护行政法规,作为妇女权益保护的重点领域,全国妇联始终高度关注这部法规的立法过程。在深入研究妇女劳动权益中的重点问题、认真了解女职工需求和恰当借鉴国际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既注意保护女性劳动者的现实利益,又充分考虑到女性未来发展的要求,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防治工作场所性骚扰等方面提出建议,被正式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采纳,成为法规颁布后广受社会关注的突出亮点。这部法规也我国第一次在立法中明确将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作为用人单位的一项责任。
为促进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争取优惠政策。实施“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与政策推动项目”,围绕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部署,探索女性高层次人才特别是管理和科技领域女性人才成长的规律,推动科技部出台了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女性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的女性比例比上届提高了18个百分点;促进中科院、中科协、国资委采取积极措施,提高了专业协会中女性理事和大型国有企业中女性高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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