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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中国妇女十一大:五年来妇女维权工作回顾
www.fjsen.com 2013-07-24 10:35   来源:中国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妇女十大以来,全国妇联维权工作秉承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这一组织基本职能,坚持“大维权”工作理念,以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实事化维权为着力点,以让广大妇女群众普受惠、长受惠、得实惠。

中国妇女十大以来,全国妇联维权工作秉承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这一组织基本职能,坚持“大维权”工作理念,以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实事化维权为着力点,以让广大妇女群众普受惠、长受惠、得实惠为目标,将维护妇女权益与参与社会管理、促进和谐稳定相结合,协调、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妇女维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同步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一、努力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源头维权深入推进

过去的五年,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重大发展和长足进步的五年,以宪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有法可依。这期间,也是妇联组织源头参与不断深化的重要时期。全国妇联和地方妇联组织深入贯彻宪法男女平等基本原则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努力推动国家对妇女权益的立法保护不断健全完善。

1、紧跟国家立法进程,源头维权广度拓展

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全国妇联的源头维权工作也实现了从推动完善立法到促进法律实施以及评估法律影响的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和推进。

促进立法完善。全国妇联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组织章程的规定,围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计划,先期部署、统筹规划源头维权工作,主动、及时跟进国家立法和政府决策进程。五年来,共参与刑法、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保险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等百余件次涉及妇女利益的法律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修改,代表妇女利益提出建议,旗帜鲜明地提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提高农村妇女参政比例、发挥妇联组织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等意见建议,被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采纳,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意识在法律政策中得到切实体现,促进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推动法律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立法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只有法律得到有效实施,才能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妇女的权利。全国妇联将加强法律监督、促进法律贯彻落实作为源头参与的关键环节,认真研究不同妇女群体普遍性、规律性问题,通过议案、提案、调研报告、信息报送等形式,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如,男女同龄退休、取消嫖宿幼女罪、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综合治理买方市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对妇女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等,使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办理提案议案的过程成为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过程。协调推动政府制定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进一步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落到实处。

评估法律影响。为了促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律的不断完善,在至立委员长的亲自部署和指导下,全国妇联开展了以社会性别视角评价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社会效果的立法后评估,对相关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法律执行的有效性等进行分析研究,作出客观评价,为下一步继续修改完善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满足妇女群众对法律保护的需求提供了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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