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妇女丧偶率高 急需建立社区支持与扶助公共政策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在65岁以上的老年妇女中有49.5%处于丧偶状态,比同龄男性高出29.1个百分点。换句话说,在每10个丧偶的老年人中,有近7个是老年妇女。
一般而言,配偶在缓解老年人的心理压力、排解孤独等方面起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丧偶则会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此外,配偶也是老年人最重要的生活照料者,寡居后,老年妇女只能依靠子女或社区养老机构的帮助。居家养老是我国养老的主要方式,这就要求我们的社区要建立起针对丧偶老人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的养老照护体系,以帮助她们安度丧偶之后的晚年时光。
由于大多数女性的经济状况都不及男性配偶,一旦配偶离世,特别是那些缺乏独立收入来源的女性陷入贫困的风险会大大提高。建立完善的遗属保险制度将在很大程度上为这些丧偶的老年妇女构建起一个避免陷入贫困的社会安全网。
遗属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死者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求。在一些国家,交纳了一定年限社会保障税的雇工去世后,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以获取一定数额的津贴来保障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由于女性的平均寿命一般要大于男性,因此,一般来讲,女性尤其是老年妇女是这一制度的主要受益人。
迁移流动方式呈现多样性 城市仍缺乏对外来人员的友好环境
调查显示,与所有受迁移流动影响的妇女相比,正处在迁移流动中的妇女年龄较轻,有近一半为“80后”或“90后”;她们的受教育程度较高,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占30.0%;接近三分之一的人未婚。
绝大部分乡-城流动妇女都从事有收入的工作,主要在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其他服务业工作,她们当前工作的年平均收入为14500元。迁移流动妇女中有76.4%为初次外出,13.6%有两次外出经历,有三次或更多外出经历的不到10%。
流动妇女对于未来的打算呈现出多样性,有35.7%打算回家乡,46.9%想留在城里,期望在城市寻求发展。但调查发现,她们经常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正在外务工或已经返乡的妇女在外出期间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被人看不起”(14.7%)和“工资被拖欠或克扣”(14.2%),其次是“被上司辱骂”(11.0%)和“被骗”(6.1%)。拖欠/克扣工资和“看不起”,反映了两种不同形式的歧视,前者是明显的事实,后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人感受。外出流动妇女遇到的这些问题说明,无论在就业还是生活方面,城市仍然缺乏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友好环境。
调查显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持续30年的乡城流动,在规模上越来越大,在流动模式上也有了变化。上个世纪大部分农民工如钟摆式在乡城之间流动、最终还是回到家乡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迁移流动方式和意愿呈现出多样性。新生代农民工更多地感受到外出打工的收获和积极影响,更希望在城市中继续发展,同时也还有一部分愿意回乡发展的妇女。更有一部分妇女支持丈夫外出发展、增加家庭收入,独自承担起生产和生活重担。
当迁移流动为妇女创造了发展机会的同时,如何帮助她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条件选择定居处所、获得相对稳定的工作,在城市中继续良性发展,使发展的机会不随年龄增长而减少、不因婚姻家庭的变化而消失;如何提供和创造更多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机会,并将迁移的风险降至最低,尽量消除迁移流动的负面影响,真正实现迁移流动和妇女发展的相互促进,需要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所有群团组织认真对待,根据调查研究提供的信息和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系统的同时具有针对性的引导、帮扶和保障措施。
- 2011-11-17我国加大了对妇女扶贫开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