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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带女儿再嫁后亡故 前夫后夫争夺孩子抚养权
www.fjsen.com 2011-11-08 17: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带着女儿再嫁的妇女夏某,不幸去世后,前夫和后夫为争夺孩子的扶养权对簿公堂。8日,江苏大丰法院妥善调解这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纠纷,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原、被告双方几度感动落泪。

胡某因家庭矛盾于2002年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妻子夏某于2004年、2005年向大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公告程序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夏某与胡某离婚,婚生女儿胡某某随夏某生活。夏某于2006年与谭某重新组合家庭,将女儿改名为谭某某。几年后夏某遭遇交通事故死亡。2011年9月,长期在外打工的胡某回到老家,了解上述情况后,要求亲生女儿由其抚养,与谭某产生矛盾并诉讼至法院。案件的处理同时涉及到夏某的遗产(保险收益费、赔偿金、工亡补偿金、生活费)处理。

大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法律释明与情理感化相结合,多次召集胡某与谭某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解除被告谭某与胡某某的抚养关系,胡某某由原告胡某抚养。今后胡某某的一切生活与被告谭某无关。

夏某的死亡赔偿金16万元(现在法院帐户)归胡某某享有,胡某某年满18周岁时由其本人来法院领取。由被告谭某代为保管的夏某康宁终身保险收益30000元和工亡补助金29876元由胡某某享有,转由原告胡某代为保管。原告胡某一次性补贴被告谭某抚养胡某某的费用32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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