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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的理性与温情 ——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庭庭长詹红荔(上)
www.fjsen.com 2011-11-07 15:27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詹红荔与一位失足少年谈心,鼓励他走出阴影,做阳光男孩。(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摄)

一登录QQ,詹红荔就开始了紧张的回复。

这位48岁的女法官清楚,那一个个频频闪动的头像后,或许就是一个快被荷尔蒙冲昏头脑的孩子。

在网上自称为“快乐的兔妈妈”的詹红荔,此刻总会暂时褪下法官那看似严肃的外衣,用“90后”熟悉的语言,开启一次耐心的开导。

她看不得未成年人误入歧途,“总想着能把他们拉回来,”詹红荔说话时,总是很温和:“因为,他们都是我的孩子。”

女法官的两张面孔

“孩子,把头抬起来”——

一场不到一个小时的庭审中,詹红荔温柔的提醒,无数遍出现。

这是少年庭审中特有的“法制教育”阶段,与之前阶段不怒自威的法官形象截然相反,詹红荔更像是一个母亲,与自己犯错的孩子一起找原因。

詹红荔十分喜欢培根在《论司法》中所描述的一句话:为法官者,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以公平为念而毋忘慈悲;应当以严厉的眼光对事,而以悲悯的眼光对人。

于是,面对刚满15周岁的被告人小陈,庭审时,詹红荔会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去核实,举证、论证等过程一丝不苟,那张挂着一层霜的脸庞上,清晰地写着:“别想瞒过一件事。”

但是,当庭审进行到“法制教育”阶段时,那层“霜”瞬间融化了——

“听说你最近晚上老是睡不着。”这样的开场白,让小陈一下子变得温驯许多,头也不由自主低了下去,桀骜不驯的表情荡然无存。

“你抬头看看,从开庭到现在一直在哭的那位母亲。”

“孩子啊,他的父母失去了他们唯一的孩子,从此孤苦伶仃。”

……

詹红荔的话,温柔地击中了小陈良知尚存的年轻心灵。

小陈已哭成一个泪人,扑通一声跪在被害人妈妈面前,边磕头边哭喊着:“阿姨,如果您不嫌弃我,等我出狱后,当您儿子,给您养老送终。”

看着跪在自己面前失声痛哭的小陈,被害人妈妈哽咽着对詹红荔说:“我已经失去了孩子,我不希望再看到一个妈妈失去孩子,请法庭对他从轻处罚吧。”

詹红荔的庭审总是感动人心。

“每办一桩案子,她从不因同情而缺乏法律的水准,同时,又不忘安抚受害人受伤的心灵,也会用爱和公正去温暖误入歧途的少年。”詹红荔的同事朱秀敏说。

通过努力,把一个孩子从歧途拉回来,同时解开一些原被告之间的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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