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小学女生小玉(化名)做“后下腰”动作时不慎摔倒,导致下肢瘫痪,至今已有9年,其父母告芳草地小学(已改名为芳草地国际学校)的赔偿案历经一审和二审败诉。前天下午,此案在二中院再审开庭。
17岁的小玉坐在轮椅上,清秀的脸上一笑便露出孩子气,但一提到9年前的那个动作,她就沉默下来。2002年6月27日,芳草地小学二年级寄宿生小玉,在体育老师带领下学“后下腰”,做得好的奖励一个气球,她没得到奖励。当晚,她在宿舍床上练习时不慎摔倒,后背磕在床沿上。随后她出现腿疼、发麻、不能站立等症状,连夜被学校送到中日友好医院救治。随后又被转到儿童医院,医生诊断为脊髓损伤(外伤所致)。此后,天坛医院、积水坛医院、北京神经外科会诊中心等多家医疗机构分别作出“脊髓损伤”的诊断结论,小玉双下肢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小玉父母认为学校管理不善和安全设施不完备,与学校多次协商未果。2003年1月,小玉将芳草地小学诉到法院,索赔医疗费及相关费用共230万余元。法院委托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小玉进行鉴定,结论认为,不能认定小玉脊髓病变为外伤(下腰)所致。小玉父母对此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但未被法院批准。此后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小玉提起上诉。2005年10月,市二中院仍然认为学校并无失职,小玉又提出申诉。两年后,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
此后,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和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与此前结论相反,认为小玉双下肢截瘫与“下腰”动作有直接因果关系。为再次开庭提交新证据,小玉只好逐级向市高院和最高法申诉。去年底,已搁浅3年的案件突然峰回路转,市二中院通知小玉,经过该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此案立案再审。
昨天下午,小玉一方提交了新鉴定结论,并申请鉴定机构两位专家到场做证人。由于两次鉴定结论大相径庭,他们申请由法院再委托权威机构进行一次鉴定,“如果结论还是没有直接关系,我们就认命了”。对此芳草地小学的代理人表示,他们不认可后两次鉴定结果,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责任认定正确,应该维持。此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 王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