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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份儿童“人身保护令”浏阳试水
www.fjsen.com 2011-05-10 15:45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4月14日以来,湖南浏阳市荷花街道胡坪村女童张娟娟(化名)再也没挨过父亲的打。

那一天,浏阳市人民法院向娟娟父亲张某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张某在收到人身保护裁定书后,表示按照裁定执行,不再对女儿实施暴力,也不再限制女儿的自由。一纸“人身保护令”有效地终止了张某长期对女儿实施的家庭暴力。

这是浏阳市发出的第一份反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也是全国第一份为保护儿童而发出的“人身保护令”。

女童在父亲拳脚中长大

张娟娟今年14岁。2000年,她的母亲胡某因不堪忍受丈夫打骂而和张某离婚,法院将3岁的娟娟判给父亲张某抚养。从此,娟娟成了父亲的出气筒,被父亲殴打成了家常便饭。

今年3月底,被父亲打得痛不欲生的娟娟给市法院写了一封题为《恳求司法部门还我自由》的信,称从她记事起,父亲每次醉酒后就打她,无故掐她的脖子、扇她耳光,经常打得其遍体鳞伤。娟娟常年生活在恐惧之中。一次她去提水,走至叔叔家旁边的梨树下时,父亲拿着拐杖就打,直至将拐杖打断才停手,娟娟的背、腰、脚都变成了青紫色。另一次,父亲带她上街,在街上喝了很多酒,回家的途中,在家门前的桥上,父亲竟然将她推到了河里,幸亏奶奶跳进河中,将她救了上来。她在信中写道“我受够了”,并称自己想在“马路上一死了之以逃避折磨”。已念初中的她学习成绩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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