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份儿童“人身保护令”浏阳试水
www.fjsen.com 2011-05-10 15:45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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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2家试点法院发出48份人身保护裁定
2010年,全国《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试点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48份,被申请人自动履行率100%,居我国各种民事裁定自动履行率之首。
据悉,2010年全国72家试点法院(不包括自行试点的湖南省、江苏省和广东省)共受理保护裁定申请52份,发出48份,驳回3份,撤回1份。从发出保护裁定的种类来看,诉前发出4份,诉中发出43份,诉后发出1份。从发出时间来看,最快的于申请当天即发出。获得保护裁定的申请人,绝大多数是女性,也有个别男性。因保护裁定制止家暴有效,部分受害人放弃了离婚念头。
“部分试点法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保护裁定的范围作了一些突破性尝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罗东川介绍说,陕西高院要求本省试点法院将保护裁定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赡养、继承、抚养、收养等所有的婚姻家庭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参照执行。目前,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已发出全国第一例禁止虐待老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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