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联要闻 > 正文
让反拐行动计划落实到基层
www.fjsen.com 2017-05-10 17:38:58  田珊檑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举办县级妇儿工委主任培训班

让反拐行动计划落实到基层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田珊檑 发自南昌 5月8~9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落实反拐行动计划县级妇儿工委主任培训班”。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公安部刑侦局和江西省妇儿工委的负责同志出席并致辞,来自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广西、海南、重庆、陕西8个省区市、40个县市区旗的妇儿工委主任和省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认真履行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职责,把反拐工作纳入推动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日程,2008年以来,聚焦增强县级妇儿工委做好反拐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先后组织了8期专题培训班,对来自近400个县市区的妇儿工委主任等进行了培训。

培训班上,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张志伟、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张宝艳为与会同志授课,8个县市区旗妇儿工委进行了反拐工作交流发言。

与会同志围绕进一步做好反拐工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加大对拐卖犯罪的打击力度,关系到妇女儿童人身权利保护,关系到万千家庭幸福美满,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局出发,从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从妇儿工委的基本职能出发,进一步谋划和推动落实反拐工作,严厉打击拐卖违法犯罪,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训同志表示,回去以后将把反拐工作作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任务,纳入当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落实反拐目标任务;努力做好源头预防拐卖工作,统筹研究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开展反拐防拐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进一步牢固树立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更好地践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