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更加突出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各族各界妇女在各行各业施展才华。全省391万名女职工踊跃参与“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涌现出11516名各级三八红旗手(标兵)、2803个三八红旗集体、2577个巾帼文明岗和31个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5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在参与政治建设中,我省党的十八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34.1%,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6.5%,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实现了100%的村委会班子中有女性成员,100%的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班子。在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比例占29%;在市县乡三级换届中,党政班子女干部配备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广大妇女将家庭美德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相衔接,以家庭联动单位、服务社会,以优良家风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善、社区和美。全省1.6万多个城乡“妇女之家”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创建“五好家庭”、推选“文明家庭”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 工作更加务实 五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在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改革创新妇联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凝聚妇女力量建功立业。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创建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组建女大学生创业导师队伍,举办海峡两岸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截至目前,发放各类妇女创业、扶贫贷款3.41亿元,受益妇女5900余户。服务脱贫攻坚,实施“巾帼脱贫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发放巾帼扶贫小额贴息贷款、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创业循环金1.49亿元,受益妇女6041户。 实施“巾帼圆梦行动”,坚持做优海峡妇女联谊、家庭联谊和儿童联谊“三大品牌”,做实妇女组织、产业、团组和乡镇“四项对接”,做好在闽女台胞、涉台婚姻家庭和女台胞参与社会管理“三个服务”,推动177个闽台基层妇女组织或企业签订合作协议,142个闽台妇女团组互访,306对家庭联谊结对,组织闽台港澳妇女5000多人次参加“海峡妇女论坛”“海峡两岸家庭教育高峰论坛”。 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全面拓展妇联特色的家庭工作。以“美德,让家庭更幸福”为主题,做优家庭文明;以“家教,让人生更精彩”为主题,做精家庭教育;以“家服,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做强家庭服务;以“关爱,让社会更温暖”为主题,做实巾帼志愿服务。注重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引领巾帼志愿者关注“三留守”群体、开展“社区助老”“邻里守望”和扶贫济困、抢险救灾等巾帼志愿服务。截至目前,筹集“两癌”专项救助金3445.81万元、“春蕾计划”资金998万元,一大批困难妇女儿童得到及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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