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联要闻 > 正文
孟晓驷委员建议:尽快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
www.fjsen.com 2015-03-04 10:29:53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 本报记者 王春霞

“怎样当好父母”,是大多数家庭面临的共同问题,要么无师自通,要么不知所措,以至于“养而不教”者有之,“教而无方”者有之,甚至“狼爸”“虎妈”也被奉为榜样。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的不规范,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家庭教育蒙上了更大的迷雾。

全国政协委员孟晓驷建议,应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尽快制定专门的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教育也是公共领域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三者并列为国民教育体系的三大教育支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62条明确提出制定有关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

“家庭教育是人初始的、覆盖全程的、最为重要的教育。”孟晓驷委员说,事关个体利益、家庭福祉和国家竞争力,是现代教育中需要支持、指导、管理、研究的独立的专门的教育领域。

一种观点认为,家庭教育是私事,国家不需干预。

“家庭教育不仅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福祉的私事,也是关乎民族和国家命运的具有重要公共利益性的社会公共事务。”孟晓驷委员肯定地说,家庭教育既是私人领域的,也是公共领域的;既需要家庭投入,进行家庭私育;也需要国家的支持、指导和保障,提供社会公育,尤其是对未成年人。

孟晓驷委员认为,国家介入家庭教育,不是替代父母成为直接实施者,也不是干涉父母依法行使家庭教育权的自由,国家介入是为家庭教育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明确相应的规范,即提供系统、专业、科学的指导,提供全面、充分、多元的服务,确立必要、合理、健全的规范。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