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梅委员代表省妇联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作大会发言
为此建议,从四个方面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 一是制定《福建省家庭服务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家庭服务业。至今为止,无论是全国还是地方,都没有一部规范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或法规,家庭服务业正遭遇“法律真空”。为此,建议我省有关部门抓住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福建的有利契机,抓紧出台《福建省家庭服务管理条例》,明确家庭服务业主管部门、扶持政策、管理重点和经营者、从业者、消费者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家庭服务业的发展。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做大做强一批家庭服务企业。把家庭服务业列为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纳入省、市、县(区)地方社会事业、民生工程资金扶持范围。出台家庭服务企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发展家庭服务龙头企业。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引进先进的服务业态、经营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服务运作和经营管理水平。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开展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形成有竞争力的知名服务品牌。 三是加强家庭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经营者、从业者、消费者诚信网络平台,引导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从业者诚实守信服务、消费者如约兑现承诺。加强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建设,支持协会依法制订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内部公平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四是努力提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和扶持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基地, 对有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具备培训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给予经费补贴。大力推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接受职业技能鉴定的比率。通过职业技能考核定级,不断提高家政服务员的素质和社会地位,并作为付酬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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