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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轨被赶出家门 欲嫁情人被拒向其索赔百万
www.fjsen.com 2012-04-26 09:27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出轨女上演“狗血”剧 索赔百万未获支持

本报深圳讯(记者王纳)女子杨君(化名)因出轨被丈夫赶出家门,情人胡某表示,继续保持亲密关系可以,如要“转正”则不行。于是,杨君将胡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100万元。深圳罗湖区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杨君的诉讼请求违背公序良俗,也没有法律依据,遂驳回其诉讼请求。

记者从罗湖法院了解到,近年因“出轨”涉及的法律纠纷逐年增多,根据罗湖法院的一组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涉及出轨的诉讼9宗,2010年增加为14宗,2011年达到18宗。

老公送她求学

她和大学副教授成情人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80后的杨君可谓时代的宠儿,不仅因其年轻貌美,更兼夫家资产数千万,在深圳拥有多家公司、多处房产。2009年初,有钱又有闲的杨君决定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报考了西南某高校的成人教育培训并顺利入学。

其丈夫为使杨君在学习期间得到更好的关照,通过生意上的朋友介绍认识了在该高校负责招生的副教授胡某。入学之初,胡某的确为杨君解决了很多学习和生活难题,杨君对胡某心存感激。2009年9月的一个晚上,胡某因宴请外地朋友,遂叫上了杨君作陪至凌晨一点多,回学校之时,因宿舍大门已关闭,胡某为杨君在学校附近开了房。当晚,在胡某的软磨硬泡之下,不该发生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自此,杨君两次流产,并留下了严重的妇科疾病。

法院判决

出轨女诉讼请求没有依据

杨君的丈夫终于知道了妻子出轨的事,于是,杨君被赶出了家门。无家可归的杨君想到胡某在甜蜜期间的种种许诺,就去找胡某。但胡某表示,继续保持亲密关系可以,如要“转正”则不行。从此,因爱生恨,一场诉讼大战就此展开,杨某向法院起诉胡某要求其赔偿损失100万元。经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杨君的诉讼请求违背公序良俗,也没有法律依据,遂驳回其诉讼请求。

出轨诉讼 起诉主体女性比重大

罗湖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郑有培根据近年此类诉讼审判情况,对此类诉讼案件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案件呈如下特点:

首先,从处理结果看,不论是出轨者起诉或被诉的案件,出轨者的胜诉比例不高。从统计的37宗案件看,驳回出轨者诉讼请求的占29件,占总数的78.37%,其余8宗判决支持原告的案件均系起诉出轨者或出轨者受其他人身损害的案件。

其次,从起诉主体看,女性提起诉讼的比重大。在上述案件中,有36个案件系女性起诉,占总数的97.29%。

最值得一提的是,从标的额看,起诉主张的诉讼请求往往数额较大。在上述案件中,诉讼请求在百万以上的有7件,占总数的18.9%,50万~100万元之间的有11件,占总数的29.7%,在10万元~50万元之间的有15件,占总数的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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