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村规民约没有维护妇女权益内容
www.fjsen.com 2012-01-12 09:02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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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性别歧视性条款予以清除
黑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在全省开展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2012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重点修订完善婚嫁落户、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权、拆迁补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继承权等涉及到妇女权益的条款,对与男女平等精神不符的规定,带有性别歧视性的条款坚决予以清除。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最近的一份专题调研发现,目前部分村规民约主要有制定程序不合法、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重要性认识不够等问题,与农民群众和农村妇女的愿望还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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