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签订《维权项目书》 代表观摩莆田市妇联调解工作站 福建妇联新闻网11月15日讯 11月10日,省妇联在莆田市召开维权项目启动暨培训工作会议。省妇联副主席、纪检组长王秋梅,莆田市妇联主 席林惠玉,省妇儿工委办专职副主任林美容,有关设区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及沙县、松溪县、古田县等12个维权项目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省领导孙春兰、陈桦等同志关于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了维权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部署了下一阶段妇女维权和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并签订了维权项目书。 省妇联副主席、纪检组长王秋梅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这次会议开创了“三个一”,即第一次单独从妇儿工委项目经费中拨出50万元,在12个县级妇联和单位实施妇联维权项目;第一次以签订项目书的形式强调责任落实;第一次进行专题项目工作培训并组织现场观摩。对实施落实好项目,王秋梅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她指出,今年省妇联确定12个维权项目点,首次将维权工作项目化,这既体现了省妇联对基层妇联维权工作的支持与关心,也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项目运作的有益尝试。这12个项目涉及的都是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维权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内容包括信访代理制度、妇女议事制度、流动留守妇女儿童之家、预防拐卖、参与大调解、婚姻家庭指导等等。各级妇联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保质保量地抓好项目落实。二要突出重点,注重融合。要注重“借制”“借力”“借智”,紧紧围绕妇女维权及项目运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将项目实施与妇女信访、平安家庭创建、普法宣传教育等日常维权工作高度融合,以开放的工作理念和创新的工作思路推动维权工作深入开展。特别要注重处理好共性与个性关系,相同项目既要按照规定运作,又要体现本地特色;处理好传承与创新关系,要注重在原有较好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及时总结经验;处理好内力与外力关系,既要最大程度调动内部资源,又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还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三要强化责任,注重实效。各级妇联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责任落实,注重项目实效,保证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达标。同时,要注重在项目化运作中加强学习,增强能力,提高水平,推动制度建设,创新维权工作局面。妇联维权干部要将“履职”“动情”“依法”“服务”“维稳”理念贯彻于维权工作始终,各项目点要将项目预期目标和社会效果细化、量化,并力争通过项目实施和制度的建立,及时有效地解决妇女身边的实际问题,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探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四要做好收官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2011年接近尾声,各级妇联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提前谋划。下一阶段,重点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来闽开展反家庭暴力立法论证调研;围绕全国和省妇联“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利用“12.4”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按照省妇女十一大要求,加强妇联信访网络、法律援助网络、维权监督网络和基层维权阵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舆情监测机制、维权预警机制、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和应急干预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妇女维权工作,今年9月,省妇儿工委、省妇联联合下发文件,决定投入资金50万元实施12个维权项目,旨在以项目化的运作方式支持基层妇女维权工作,提升妇联组织项目化运作的能力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水平。具体在沙县、松溪县建设留守妇女儿童之家,古田县、龙文区建设流动妇女儿童之家,安溪县、大田县实施防拐宣传教育,莆田市、新罗区实施妇女信访代理制,莆田市实施妇联参与大调解项目,晋江市、晋安区实施妇女议事制度,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实施婚姻家庭指导项目。 会上,省妇儿工委办专职副主任林美容就如何更好地规划、实施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监测,提升项目运作实效,给与会代表作了很好的培训指导;莆田市妇联介绍了维权及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有益经验。与会代表围绕如何更好的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创新维权工作机制,推进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等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