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16岁少年抢劫女孩只要1元钱 称想让人看得起
www.fjsen.com 2011-05-16 08:20  唐中明 李植春 蒋梦瑶 来源:重庆晚报    我来说两句

“我知道错了,我还想继续上学。”上月底,家住万盛区的16岁少年小辰(化名)悔恨地说。他于3月的一天对16岁女孩小如(化名)实施抢劫未遂,在承办检察官的帮助下,当事双方家长签下和解协议,小辰被万盛区检方宣布微罪不诉。

今年3月22日晚8时50分左右,天下着小雨,小如像往常一样从学校下晚自习后独自回家。21时15分许,小如回到了家的楼下,因光线太暗,就停下来拿出手机照明。小如一低头,发现身后有个人影,就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是个男孩跟在后面。

小如正准备继续走时,那个男孩小声地说了一句话,说的什么小如没有听清楚,以为是叫自己让路,于是便侧身并把雨伞拿开准备让路。然而,男孩并没有继续向前,而是突然上前用左手从后面将小如的左肩按住,用右手从小如的右侧把她的脖子抵住,并推到墙角。

挣扎过程中,小如似乎感觉到一个尖锐的、冷冰冰的东西抵住了自己的脖子。男孩低声说道:“把你的钱拿出来。”

小如说:“我身上没有钱。”

“我只要一块钱。”男孩低吼。

小如心里非常害怕,“我身上真的没有钱,不信你可以搜。”“我不搜,我只需要一些零钱。”男孩没有动手。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