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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网结缘 因网散
www.fjsen.com 2011-03-18 08:53   来源:省妇联权益部    我来说两句

法律适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婚姻法》中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包括以下五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前四项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多发性的离婚原因,第五项属于补漏性的规定。所以,当夫妻之间因一方出现精神出轨,导致夫妻之间感情彻底破裂,法院可以适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而准予离婚。

本案中,通过原告提供的QQ聊天记录等一系列证据表明被告程鑫通过网络结识异性进行婚外恋的情况属实。法院认为,男方在网络上的精神出轨行为对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了实质性破坏,还将妻子的个人隐私大肆宣扬,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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