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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换届女性踊跃参选 乡村振兴巾帼不让须眉
www.fjsen.com 2018-04-26 17:49:36   来源: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我来说两句

4月16日,省两办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在推进女性进村“两委”、保障女性参选参政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优化班子成员结构。积极推荐优秀女性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确保村“两委”中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要按照法定程序,推选妇联主席进入村“两委”班子,确保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委员的比例高于上届;抓好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妇女成员候选人实行单独提名、专职专选,抓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抓紧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治保调解等配套组织,倡导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明确部门职责。武装、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村民兵营(连)、团支部和妇联等组织建设工作。

4月19日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视频会议召开,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昌升作了动员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书记于伟国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准选好村“两委”班子。

胡昌升指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一件事关脱贫攻坚、事关乡村振兴、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人民群众福祉的大事。一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坚持政治标准,拓宽人选渠道,严格规范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倾力带领群众致富、倾情为村民服务、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的优秀人才选出来,努力实现“选出好班子、绘就好蓝图、建立好机制、换出好面貌”的目标。三是要强化正风肃纪,抓实宣传教育,抓细监督工作,抓严查处工作,以铁的纪律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四是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各项任务抓紧抓实、落细落小,确保选出组织满意、群众信赖的过硬班子,向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他还特别强调了女性进村“两委”工作要求,指出要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实行村委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要抓紧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治保调解等配套组织,倡导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由村“两委”成员兼任。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和视频会议部署,4月23日省妇联举办全省县(市、区)妇联主席暨推进农村女性进村“两委”工作培训班,部署“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年”和推进农村优秀女性进村“两委”工作。传精神、指方向、想办法、议思路,探讨在纵深推进妇联改革的同时,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创新成果服务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实践,大力推动农村优秀女性进村“两委”、当选村主干。省妇联要求: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明确在2018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进一步做好农村女性进村“两委”工作的意义,要齐心合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共同推进女性进村“两委”工作的生动局面。

2018年我省农村女性进村“两委”工作要实现的目标任务是做到“三个确保”: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确保村“两委”中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确保村妇联主席进入村“两委”班子。确保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委员的比例高于上届。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和省妇联也将联合下发关于在2018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进一步做好农村女性进村“两委”工作的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农村女性进村“两委”工作目标任务和各级组织、民政部门及妇联的职责任务。

今年村级组织换届,是党的十九大和妇联改革之后,我省首次村级组织换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及妇联要提高站位,统一认识。

一是优化农村“两委”班子结构、推进农村女性参选参政、发挥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半边天”作用,是贯彻《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福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妇女平等参与农村基层民主、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乡村治理体系进行了更完善的布局。深化基层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群众意见,推动妇女积极参加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基层民主健康发展,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是要明确目标,统筹推进。推动农村女性参选参政、推进农村女性进村“两委”是2018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提早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妇联组织要正视我省农村女性参选参政水平较《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的客观现状,把提高农村女性进村“两委”班子和担任正职比例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农村女性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确保全省推进农村女性进村“两委”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党建引领,强化责任各级组织、民政部门及妇联在出台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时,要明确提出农村女性进村“两委”工作目标,采取务实举措,实现目标任务。各级组织部门、各乡镇党委要坚持政治标准,拓宽选人视野,扩大妇联改革成果,从2017年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后当选的妇联执委、妇联主席中物色人选,推动进村“两委”班子、担任村主干,切实提高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成员的比例。确保村委会班子中都有女性成员,确保村妇联主席进入村“两委”班子,提倡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与村妇联主席交叉任职。各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注重听取妇联意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村委会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经验,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按照法定程序和操作规程,把农村优秀妇女推荐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积极探索在选举村级选举委员会成员、女性村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时,实行专职专选,确保女性村民代表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女性村民小组长的数量多于上届。各地妇联要尽早介入,在全面完成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要积极动员、鼓励和引导农村优秀妇女勇于参与竞争,激发她们参选参政的热情,帮助她们解除后顾之忧。要开展选前大培训,把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有奉献精神、群众信任的村妇联主席、农村女党员、女致富带头人、女大学生村官、女性“两新”组织负责人等作为重点对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抓好选前和任职培训,切实提高她们参选参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要凝聚合力,狠抓落实。宣传妇女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宣传妇女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优秀村“两委”女干部、女党员等妇女典型和妇女参选参政的先进经验,努力营造社会普遍认可、党员群众主动支持、优秀妇女积极参选的良好局面。各级组织和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性别意识,做到农村女性进村“两委”政策目标、保障措施、专职专选等办法落实到位。各级组织、民政部门和妇联要把农村女性进村“两委”工作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要建立各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发放问卷、统计分析等方法开展调查,摸清困难和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实行女性进村“两委”统计每周一报制度。要结合省、市巡回督查,对工作不力、不落实、不到位的地区适时予以通报。基层妇联要主动帮助现任女干部做好参选准备和实现连选连任。同时,注重做好优秀妇女本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动员工作,帮助她们赢得家庭成员的理解和支持,解除她们的思想顾虑,减轻她们家务负担,确保她们有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更好地投身参选参政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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