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2月4日上午,省妇联召开主席办公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洪芹表示,《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新时期妇联组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的印发非常及时,非常重要,妇联工作迎来了新的春天,令人倍感振奋和鼓舞。 省妇联提出学习贯彻《意见》的初步意见:一是要把学习宣传《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内涵,把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引领广大妇女听党的话、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二是按照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期待,紧密结合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紧密结合妇女群众需求,集中时间和力量,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参与省委制定《实施意见》。三是加快妇联自身改革创新,推进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组织方式和工作作风“四个转变”,建设服务型妇联组织。特别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引领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半边天作用;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创建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廉洁家庭,以家风浸润民风、行风和政风;推动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公共服务项目,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基层妇联组织形式,实现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的统一,建好妇女之家,当好妇女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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