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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联举办2014年维权沙龙座谈会
www.fjsen.com 2014-09-17 10:49:57   来源:福建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9月12日,厦门市妇联举办2014年维权沙龙座谈会,主要围绕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近期下发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下简称“妇女法”和“妇女法”办法)执法检查活动审议意见,以及信访部门新出台的关于逐级信访的相关规定。来自厦门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仲裁院等职能部门的维权顾问、来自厦门大学法学院、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志愿者以及各区妇联维权干部近50人参加了座谈会。

今年4-5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妇女法”和“妇女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形成审议意见,审查意见对“妇女法”和“妇女法”办法在厦门市实施情况及进一步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了4点意见和建议。法律顾问和志愿者们,围绕议题纷纷发言,大家一致认为确实要加大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力度,尤其是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提出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要积极推动将农村妇女的名字登记在土地经营权证书上;在农村房屋土地不动产调查登记中,要积极推动农村妇女名字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只有农村妇女财产保障了,其他婚姻家庭权益才能得到切实维护。

针对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对妇女就业的影响,市总工会联合厦门大学做了相关调研,符合二胎政策的受访人中仅有15%表示愿意生二胎,对职业前景的担忧是她们考虑最多的因素,其次是物质的影响。与会者建议:应该修改配套的法律法规细则,针对二胎的生育假、生育津贴、陪产假等,再调研基础上再做进一步科学的修改。

关于加强妇女人身和婚姻家庭权益司法保护的审议意见中第4条:公安机关要制定和规范家暴案件接处警的处理程序和细则,固定证据。法院要依职权主动查证家庭共有财产,确保离婚妇女获得困难经济帮助和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与会法律工作者认为这个意见鼓舞人心,如果能借此规范家暴接处警的处理程序和细则,将会对家暴受害妇女在离婚案件中确定证据帮助很大;同时法院能主动查证家庭共同财产,也会大大保护离婚中弱势一方妇女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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