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先进事迹报告会昨日在省高院举行
群众心中的她 漳州市芗城区前锋社区居民游玉华,从小家里穷,父母就把她送人。她没读过什么书,16岁开始,游玉华从南靖到漳州、上海、海南,到处打工,想多赚钱,过好日子。 可以说游玉华是个不幸的女子,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在人生暗无天日的时候,是黄志丽让她再次燃起了生活希望之火,从此做个勇敢的女人。游玉华说:“看着她为我这么奔波,我下定决心,要做个勇敢的女人,我要好好活下去,当个好妈妈,把孩子抚养成人。我在市区也没有什么亲人朋友,志丽成为我最亲的人。我总想,老天对我不公平,不幸中的万幸,遇到这样一个好姐妹。没有志丽法官,就没有今天的我,也没有我的女儿。” “我常常跟女儿说,以后你要记得志丽法官,是她救了我们母女。这样的好法官,就是我们老百姓想要的。”芗城区前锋社区居民游玉华有些哽咽地讲述着。台下观众席的不少法官和工作人员听到她们的故事,都红了眼眶流下眼泪。 媒体笔下的她 黄妍婷,闽南日报社记者,她用媒体人的视角感知先进典型,她的宣讲题目为《爱,与法同行》,她用简洁有力的词语,向大家讲述身边的正能量。 从黄妍婷宣讲中,可以体会到,一开始,她对百姓口中的“好法官”还心存质疑。随之而来,亲切朴实、爱说爱笑,是黄志丽给她的第一印象;一宗宗案件背后,以忠诚履职、公平正义,是黄志丽的执着追求。“有理的不用来找我,没理的找我也没用”,这是黄志丽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句话,她气走了说情的老同学,让亲戚直骂她死脑筋。而这些,正是黄志丽的工作态度。 在宣讲的最后,黄妍婷动情地说:“黄志丽法官身上最可贵的,不是她的工作业绩,不是她的工作技巧,而是她的真挚情怀!一个心中有爱的人,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撒播爱的种子。一个心中有人民的人,才能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一心一意为了人民,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记者 张梅花 实习生 陈何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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