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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新信访机制,拉近群众距离
把妇女反映诉求平台延伸到“家门口”
www.fjsen.com 2014-04-02 10:37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我们社区来了省妇联主席接访,大家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尽管说啊!”3月27日下午,福建省妇联主席吴洪芹在厦门市妇联主席吴亚汝陪同下,到湖里区金尚社区接访,不少社区姐妹相携赶来。

“妇联信访工作是妇联组织联系妇女、服务妇女的重要窗口,是送上门的妇女群众工作。”吴洪芹表示。

坚持妇联主席基层接访制度

近年来,福建省妇联推行全省各级妇联主席下基层接访制度。今年3月,省妇联全体领导带领市、区妇联领导深入基层社区和农村,与妇女群众面对面、拉家常、听诉求、送温暖,及时了解掌握妇情,化解纠纷矛盾。省妇联将领导下访接访工作常态化、机制化,要求全省县以上妇联领导每年下访两次以上。

10多年来,福建省妇联每月坚持主席接待日、机关年轻干部接访制度,即每月10日,省妇联一位领导、1至2位年轻干部到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接访。

福建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还与省高院国家赔偿办签订了《关于合作建立国家赔偿案件心灵抚慰机制的纪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媒体关注度高以及赔偿请求人情绪激动、反映强烈的案件,由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指派既有国家赔偿法律专业知识,又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人员为赔偿请求人提供心灵抚慰,配合法院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建立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度

“妇女张张嘴、代理员来跑腿。”这句话道出了基层妇女群众对全省妇联系统实施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度的由衷称赞。

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度的范围包括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侵害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案件等。处理方法以调解为主,疏导、协理为辅。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引导信访妇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011年,福建省妇联确定了莆田市、龙岩市新罗区作为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项目示范点,取得积极成效。

试点的成功为全省铺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福建省妇联系统现已建立了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妇女信访代理/协理组织网络,建立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政法系统及维权志愿者等队伍。各地还聘请政法女干警、女律师、纪检女干部、德高望重的女教师等担任专兼职信访代理员。2013年,全省共代理/协理有关妇女权益的信访案件11409件。

吴洪芹告诉记者,“方便快捷”是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的突出特点,这一制度把妇女反映诉求的平台延伸到了“家门口”,信访代理/协理员不仅能为妇女出主意、想办法,还能及时、准确报告舆情,排查矛盾隐患,从而畅通了妇女反映问题的渠道。省妇联则实现了妇联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有效引导了妇女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了家庭和谐稳定。

完善多层次、立体化信访渠道

据了解,福建省妇联在原有信访接待、热线接听制度上,落实并细化接访值班制度,明确每日值班人员、替补的“AB角”,确保每时每刻有专人在岗服务来访妇女群众;在原有信访接待流程中,履行书面告知义务。除解答法律咨询,转办交办有关信访件外,对来访者所要求的信访事项及受家庭暴力伤害案件,统一制作《信访事项告知单》,书面详细告知维权途径,也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一份证明材料。

省妇联还预先初审法律援助,协调省法律援助中心,将妇女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材料递交、审查程序进行前置,由法律中心预先受理当事人申请、初步审核有关申请材料(包括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要补充的证明文件),经中心全体人员讨论后向省妇联权益部提出办理意见,经权益部同意后报送省法律援助中心审批,简化当事人的申请程序,节约群众的时间、精力、费用。

“为方便群众信访,省妇联还开通了‘网上信访’。”吴洪芹告诉记者,福建省妇联对“法律服务公益网”进行了改版,突出在线服务,让广大妇女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接受信访服务。网站融合妇女网上接访、网上受理法律援助、妇女维权案例库、维权“三制”工作等内容,具备集学习、宣传、服务、收集舆情妇情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功能,从而实现“网上接访,网下办理”。(本报记者 吴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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