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应以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为有效平台,不断开拓妇联组织工作模式。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妇女群体异质性增强,妇女从业方式不断变化、新的妇女阶层和群体不断涌现、妇女的需求日益多元化等,都迫切要求妇联组织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近年来,各地妇联组织不断呈现社会管理创新的特色与亮点,把妇联工作有效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等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之中,不仅拓展了妇联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模式,也从源头上为妇女发展争取了工作资源、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今后,妇联组织还要不断探索社会管理创新与妇女工作创新的契合点,积极主动地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管理职能,协助政府管理好妇女儿童事务,并借鉴其他社会组织先进的工作理念和服务模式,主动提升社会服务质量,增强妇女群众的认同感和凝聚力,扩展妇联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与美誉度。
再次,应以维护妇女群众切身利益为工作重点,努力增强妇联组织服务能力。一是要深入了解妇女群众的多元需求,尊重妇女群众主体性,让妇联工作更有针对性。一方面要改进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持续推进全国各地县以上妇联组织开展的“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同时,应重视运用新媒体了解妇情民意,通过网络问政、妇女舆情分析研判发现妇女的意愿与需求。二是要合理反映妇女群众的诉求,畅通妇女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面对妇女群体主体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妇联组织要做好妇女利益的代言人,探索畅通反映妇女民意、纾解妇女情绪、化解妇女矛盾的渠道,促进广大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为此,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制和协理制、社会工作评价机制等有效工作机制,让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中妇女的利益被充分尊重。三是要完善妇女权利救济机制,从法律救济、社会救济、观念救济等多方面切入,建立多方位、立体化的较为完备的社会支持系统,促进妇女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我们相信,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指引下,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伟大实践中,各级妇联组织一定会勇于探索、善于实践,把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贯穿妇联工作全程,进一步完善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带领广大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半边天”的智慧和力量。(本报评论员 南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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