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体现了我们党对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高度重视和极大关心,充分肯定了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重要地位,明确了工作职责,也对新形势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人民团体的发展是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条件和环节。正是基于人民团体的重要性,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团体的发展,并将人民团体作为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社会政治力量。十八大报告关于人民团体重要地位和职责的论述,是我们党在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对人民团体重要作用的进一步肯定。
妇联组织作为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为我国妇女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妇联组织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始终将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成为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的中坚力量。党的十八大报告有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为妇联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指明了新方向,各级妇联组织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开拓创新。
首先,应以“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为契机,全面提升妇联组织建设水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妇女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坚持加强“党建带妇建”,才能保证妇女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以“妇建服务党建”,才能实现妇联组织的崇高使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妇联组织首先要充分学习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并运用这些成果来指导妇联组织的建设和工作。同时,妇联组织还要进一步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目前,全国有各级妇联组织近85 万个,城乡建立的67.7万个“妇女之家”已成为妇联组织的工作延展窗口,由此,我国妇联组织已成为世界上人数最多、覆盖面最广、组织规模最大的妇女组织。为了进一步完善妇联的组织体系建设,还应积极探索在高等院校、流动妇女群体、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中建立妇联基层组织,最大限度地把不同阶层、不同领域的妇女群众凝聚到妇联组织中来,将妇联工作覆盖到各类妇女群众之中,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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