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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妇联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www.fjsen.com 2015-03-12 09:41:41   来源:福建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3月2日下午,市妇联召开县区妇联主席(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市妇联主席林惠玉、副主席郭笑蓉参加会议。

会上,林惠玉主席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意见全文。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既是对妇女工作的高要求,也是对妇联干部的大鞭策。《意见》对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群团工作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新形势下指导和推动党的群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

林惠玉主席就学习贯彻好《意见》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实质。把学习宣传《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各级妇联执委会召开为契机,组织妇联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内涵,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引领广大妇女听党的话、坚定不移地跟党走。 二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莆田妇女网、兴化姐姐官方微博、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督促各级妇联组织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增强党委政府及群众对群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筑牢群团工作基础。三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意见》指出: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增强群众观念,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意见》提出了新的目标、新的责任、新的要求,妇联干部的责任更大、担子更重、要求更高。要抢抓机遇,发挥优势,更好地在“党政所及、群众所需、妇联所能”的三维结合点上积极作为、有效作为,努力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学谋划好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开展好“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建设美丽莆田·巾帼在行动”、“建设幸福家园·巾帼在行动”、“创先争优·巾帼先行”等活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组织引领作用。特别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三个方面,认真开展“家庭工作深化年”活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抓好家庭教育,办好“春蕾计划”、“母亲健康1+1”、“母亲邮包”、“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连心工程”、“儿童之家”、“爱心书屋”等公益项目活动,打造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教育、家庭关爱服务三大品牌,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四要创新理念,增强活力。《意见》指出,要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通过创造性工作增强发展活力、赢得群众信任;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广大普通群众身上,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建好群众之家、当好群众之友。作为妇联组织,要认真总结在工作理念、方式方法、服务手段、组织形式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主动推进自身改革创新,创新妇联组织思维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组织方式,推进服务型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女性进村两委、妇女之家、妇联干部队伍、女干部培养选拔等工作,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凝聚力,把群众基础好、能力强、作风实,深得群众信赖的基层优秀女性吸纳到妇联组织中来,充分发挥她们为基层妇女群众服务的积极性,把妇联工作做到更广泛的妇女群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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