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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平等前的性别歧视从何而来 部分高校专业提高女生录取要求调查
www.fjsen.com 2012-07-16 08:47:08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7月初,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布了提前批小语种的录取结果,引人关注的是,今年人大首次在提前批小语种录取时,以区别男女的方式划分数线:文科男生分数线为601分,女生分数线为614分,女生录取分数比男生高出了13分。对此很多网友惊呼:“这也重男轻女啊!”

《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那么,高校为何公然挑战“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高考公平,采取暗含性别歧视的录取标准依据又何在?

就业决定高校的招生性别

无独有偶,另一高校小语种提前批次也有同样的录取标准。该校招生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达到男女平衡,分数线只能这样按性别划分。”

该负责人说,第一批次录取是不分性别,按照分数高低录取,“提前批次不影响一批次的录取。提前批次上不了,一批次还可以报。”但如果按照男女分数平等的录取方式,则“一个班可能只有一个男生或一个男生也没有。而目前小语种专业每个班级男女生都比较均匀,基本上男女生各占一半。”

目前就读于四川大学大三的小程,在2009年提前批次中报考了该校小语种,正因为性别分数划分录取标准,她遗憾地落榜了,对此她认为,本来报考外语院校的女生就多,竞争力又相对强,很容易女生比男生人数多,可能这不利于学校就业率。考虑到这一点,小程表示可以理解,但“如果男女生分数线差距过大还是会觉得对女生不公平。”

该校负责人介绍,提前批次按性别录取,一方面原因是学校考虑要缓解男女生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然而最关键的问题则是从就业上反映出来的。“就业单位希望招男生,在外事、外交、出差等工作上,用人单位觉得男生更方便。”用人单位往往不会向学校明确提出要求多招男生,但招人时则规定只要男生,这让学校很为难。据他介绍,现在班里的男女比例基本上是1∶1,女生就业还是有明显压力。

在校方看来,培养人才最终还得送出去,送不出去则达不到培养目的。然而,毕业于某高校日语系、目前在日本留学的佳佳则不同意学校的做法,“不管借口听起来多么合理,歧视就是歧视。”在她看来,考生今后的出路应当由考生自己定夺。

女性是否越来越优秀

面对人大等院校在招生上的“性别歧视”,一些人认为:男女生语言天赋天然存在差距,在“小语种”招生中关照男生是合理的。

女生在小语种专业以压倒性的成绩优势多于男性,一位新浪微博用户认为“这是一种女强男弱的趋势”,对此,招生负责人也深有感触:“现在女生考什么专业分都高,招生的时候这一现象非常明显。”

随着今年高考录取的逐步揭晓,高考中“阴盛阳衰”的现象逐渐增多:上海文科状元是女生,北京文科状元是女生,2012年江苏和南京的文理科最高分都是女生……

女性真的在变得越来越优秀吗?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新蓉持反对意见。“女性不是越来越优秀,例如清华、北大那些抢手的、社会回报高的专业,有多少女性?只是语言为女性的强项、有一定的优势。”她指出,学校小语种专业要培养外交官,而外交官不能完全是一个性别,对此,她表示可以理解,但如果在招生的阶段就采取提高女性录取要求的方式有欠妥当。“现在男性都趋向于选择社会回报性更高的专业,对小语种专业的兴趣本来就弱一些。如果要想多吸引男性人才,应该通过社会的自动调节,而不是通过降低分数来吸引。”她提醒,想要招收更多的男生是一个需求,但未必反应的就是社会的正常价值需求。

对于高校所希望达到的“性别平衡”,郑新蓉指出,任何一个领域都希望男女两性是均衡的,但不希望这种平衡是通过不平等的分数录取来达到,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专业为了招到女生而为女生降分。

停止女性歧视的恶性循环

从源头上迎合社会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对于高校的招生态度,郑新蓉直言“不正常”。她强调,所谓高校客观的小合理性,与社会外在的大合理性存在冲突。“高校这种合理性是男女两性不平等的各种因素导致的小合理性,但是给社会长远的大不合理性开了一个消极的头。”

女性为何会遭遇就业歧视?郑新蓉分析,社会对生育成本的分担全部转嫁在女性身上,所以用人单位会把所有的生育成本扣除以后来考虑使用女性。同时,传统的性别角色规范决定了女生即使考分高,今后发展志向可能还是以家庭为重心。这些社会不公平的打压,慢慢地让很多女性在社会成就动机上低于男性。“过去一些不平等的果,变成现在这种不平等但又符合诉求的因,这是一种循环。”

她认为,长此以往,这样的局面会形成,女性做什么都得比男性付出更多的努力;同样条件下,女性是不会被录取的,必须高出一截才有希望。这就在女性的心理和发展机会上烙下了不平等的标志。

郑新蓉说,要让歧视女性的恶性循环就此打住,除了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执法者也要在方方面面予以配合,这就要从教育、就业、生育政策、福利政策等多方面予以考虑。“这是一个社会通盘考虑的问题。比如在家庭分担、社会GDP的计算上,也能考虑女性在家庭、生育上的劳动与劳作。”对此,她建议社会做一个公开讨论,在坚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同时,让社会拿出其他补救措施。(记者 周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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