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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准扶贫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
www.fjsen.com 2016-04-12 09:45:38   来源:中华女性网    我来说两句

当前,妇联组织在参与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在“十三五”期间要帮助贫困妇女脱贫,需要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的主体作用与独特优势。

■ 黄妮

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近半数为女性。而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贫困妇女现状的了解及其发展需要的认识有着天然的“同理之心”。从现实维度来看,在开发式扶贫中要实现贫困女性尽快脱贫的目标,妇联组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制度维度来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提供了政策保障。

当前,妇联组织在参与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主要表现为:帮扶形式多样化,帮扶机制日趋健全。另外,通过妇联组织制度化的参与,极大程度地开发了女性人力资源,为增加市场上劳动力资本的存量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实现扶贫资源的优化配置。参与精准扶贫,是妇联组织践行“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这一目标的实践之举。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在“十三五”期间要帮助贫困妇女脱贫,需要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的主体作用与独特优势。

确立妇联组织主体地位

要团结和调动妇联组织的力量,首先就要确立妇联组织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弘扬先进性别文化,唤醒社会对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认识。

一是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制度文化。将制度文化渗透到扶贫攻坚的“最后一公里”,提高先进性别文化对推动精准扶贫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可通过建立针对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政策保障措施来实现,促进妇联组织在扶贫参与、商议以及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二是要营造有利于实现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舆论环境,倡导社会性别主流化。可以通过政策宣传,结合“互联网 ”的技术平台,发挥大数据时代的独特优势,营造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和谐环境,更加有效地激发妇联组织的参与热情,促进妇联组织自身优势的发挥,维护贫困妇女的合法权利,使得扶贫政策、扶贫资源向妇女群体倾斜,实现制度的文化渗透,让性别文化在妇联扶贫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提升妇联组织参与能力

财政资源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活动的基础,公共财政是政府落实精准扶贫的重要经济支撑,也是妇联组织参与扶贫的经济基础。开发式扶贫强调以产业项目为支撑,以产业优势带动经济活力,帮助困难群体精准脱贫。因此,加大对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财政投入,是政府公共财政对构建多元扶贫格局,促进多元主体发挥自身优势的重要体现,是激发妇联组织活力的基本前提。通过有效的财政手段,能进一步优化妇联组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对人力、财力以及物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是搭建以政府财政资金为支撑,以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为导向的发展平台。主要包括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妇联组织所需职业技能、专业素质以及其他一些扶贫所需必备技能上的资金投入。针对妇联组织的工作需求,以专业学习为前提、以资金投入为保障、以服务工作为目标,强化妇联组织的扶贫能力建设,提高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工作质量。

二是加大对妇联组织所开发扶贫项目的资金支持。尤其是一些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要进行精准识别,根据实情,通过补给足够份额的财政资金,为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扫除经济障碍。助力妇联组织调动贫困妇女的积极性,鼓励贫困妇女结合地区资源优势,进一步开发出具有女性特色专长的扶贫项目,实现贫困妇女群体就近就业,鼓励她们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实现增收,从而摆脱贫困处境。

完善制度保障机制

基于扶贫工作的长期性、动态性,扶贫问题的多发性、复杂性,对于妇联组织而言,要提高精准扶贫的成效,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十分关键。

一是要充分肯定妇联组织的独特优势与特殊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要认清“贫困女性化”现状,客观评价妇联组织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要根据妇联组织的工作实需,为妇联组织顺利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化的政策环境,确保妇联组织的参与。

二是要成立专门的绩效监督机构并由妇联组织来参与管理。让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监督工作,能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维护妇联组织的“发声”权利,保障妇联组织的“发声”渠道畅通。

三是要建立对妇联组织监督扶贫工作的反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与地方的政策部署,同时又要了解广大贫困群体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具体意见和利益诉求,就要通过妇联组织搭建政府与困难群众间沟通与诉求反馈的互动平台,建立双向互通的沟通机制。针对妇联组织在参与精准扶贫中发现的关于政府扶贫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鼓励基层妇联组织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同时,政府部门也要采取积极的态度,正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保障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效性。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实施以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为“十三五”期间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生热点。基于我国“贫困女性化”突出的现象,如何有效建立针对性强的反贫困机制,成为制定精准脱贫目标首先需考虑的关键性问题。妇联组织作为妇女群众的“代言人”,在贫困妇女的帮扶工作上,更具有“发言权”,也更需要“话语权”。而只有从文化、资源、制度三方面着力,才能为妇联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扫除障碍,铺平道路。这也是集群团组织之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圆全面小康之梦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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