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9-20日,“男女平等价值观的理论基础研讨会”在京召开。这是以 “男女平等价值观研究及相关理论探讨”为题目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一项重要研讨活动,也是中国妇女研究会贯彻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一项积极行动。作为这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原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会长陈至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主持会议。由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中国传媒大学和河北大学组成的课题组与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汕头大学、福建江夏学院、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及中国妇女报社的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会议。 陈至立指出,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形势下,深入研讨男女平等价值观的理论内涵,科学分析男女平等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联系,积极探索宣传倡导男女平等价值观的途径方法,从性别角度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具有重要意义。她强调,男女平等价值观符合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女性与男性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平等参与、共同发展是大势所趋,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转变历史遗留的不平等观念,应该成为现代人所追求的文明进步的价值观。男女平等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集中体现,是我国党和政府始终坚持的价值追求,是党领导下的妇女运动一贯遵循的价值准则。男女平等价值观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性别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我国在制定涉及性别问题的法律政策和规划措施时应体现的价值取向。 陈至立要求,在新形势下,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广泛动员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妇女研究力量,深入研究男女平等价值观的理论内涵,准确把握男女平等价值观的认同状况,深刻剖析阻碍践行男女平等价值观的深层原因。同时要深入分析市场化、私有化及全球化对男女平等价值观带来的冲击和挑战。 陈至立强调,要积极探索培育和践行男女平等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推动男女平等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多渠道开展男女平等价值观的教育培训,紧紧抓住党中央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的有利契机,争取把男女平等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和对各级干部的培训规划,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政策体现男女平等价值观,把男女平等的价值理念体现在各项法律政策的制定实施中,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中,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遵循男女平等价值观的要求,还要积极推动建立完善以男女平等价值观为基础的法律政策评估机制,防止出现具体法律政策措施与男女平等价值观相背离的现象;大力传播男女平等价值观,建立健全媒体舆论引导机制、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媒体监测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传媒监测功能,努力营造有利于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舆论氛围。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男女平等价值观的理论基础、男女平等价值观的传播、男女平等价值观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体现、男女平等价值观的大众化、男女平等价值观的构建等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专家们认为,培育和践行包括男女平等价值观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综合运用行政、立法、文化、教育以及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方式,使男女平等价值观不断融入社会细胞和公民生活,实现观念与生活的有机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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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发挥我国妇女伟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