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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母亲摆摊27年 “妈妈的菜摊把我送进大学”
www.fjsen.com 2011-10-31 16:19   来源:东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58岁的阜新市民何秀华,独自用一只好使的胳膊摆菜摊27年,供儿子读完研究生。 李歌春 摄

“没有母亲,就没有我的今天,是妈妈的菜摊把我送进了大学。 ”昨日,李亮在电话中说。

为了供李亮上学,家住阜新市新邱区的右臂残疾的母亲何秀华摆菜摊27年,独自撑着家,把李亮培养成研究生。今年夏天,李亮研究生毕业了,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拥有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为救别人家孩子 她被石头砸成残疾

现年58岁的何秀华出生在锦州凌海市农村。1980年,她经人介绍与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胜利村村民李明信结婚了。婚后的何秀华和大多数人一样,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1981年,儿子李亮出生了。

可就在儿子5岁那年,丈夫李明信突然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无法工作,就连生活自理都有困难。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了何秀华一个人的身上,家里的日子也过得非常困难。为了维持生活,没有工作的何秀华就和邻居到附近的“矸子山”上拣煤。

有一天,正在拣煤的何秀华发现山上的石头向下滚落,一个男孩站在山坡上看热闹。何秀华冲过去推开男孩,她却被滚落的石头砸成重伤,头部缝了28针,右肩部神经被砸坏,从此,何秀华就留下了残疾。

看到何秀华受了重伤,李明信又受了很大的刺激,病情变得更重了,整天叫喊,见着东西就砸,家里的炕被刨得都是大洞。出院回家的何秀华搂着5岁的儿子在煤棚里过了一夜,泪水也整整流了一夜。“我当时想到了死,想到了逃避,但是看着不断用小手为我擦泪的孩子,我放弃了这个念头。孩子已经没有了可以为他遮风挡雨的父亲,我不能再让他失去母亲。 ”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何秀华流着泪说。

凌晨1点半起床 晚上八九点收摊

为了把儿子培养成才,维持住这个家,伤后的何秀华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凑了点钱开始摆摊卖菜。

右胳膊不能使,还不会骑自行车,何秀华卖菜需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艰辛。

每天凌晨1点半,何秀华就起床了,推着自行车到离家最近的蔬菜批发市场去批菜。一个来回要走3个多小时,晚上八九点钟才收摊回家。

丈夫李明信发病时,经常对她打骂,何秀华的身上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李明信有时跑到何秀华的菜摊,拿起菜就往外扔,有时甚至推翻菜摊。无助的何秀华只能默默流泪。

一只手推着车卖菜,何秀华也没想到这一卖就是27年。生活无论如何艰难,何秀华从不对儿子提起,怕给孩子造成压力。

她总是对儿子说:“有妈在,你不用担心,你只要好好学习,就是对妈妈最大的安慰了。 ”

有时为了省钱 她一天只吃一顿饭

儿子李亮也相当懂事,从小学到高中,学习成绩一直是名列前茅。2004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山东省烟台政法大学。何秀华高兴之余又犯了愁:一万多元的学费去哪里弄啊?“妈,这学我不上了!”看见四处奔走的母亲,儿子李亮说。“不上哪行,妈再难也要供你上学!”何秀华坚定地告诉儿子。

何秀华东挪西借,距开学还有三天时,终于借够了学费,让儿子踏上了求学之路。“为了省钱供孩子读书,有时她一天只吃一顿饭! ”昨日采访时,与何秀华相邻卖菜的大姐说。

在辛苦工作的同时,在何秀华精心的照顾下,丈夫的健康也渐渐有了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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