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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将12岁女卖与人为妻 受害女或丧失生育能力
www.fjsen.com 2011-09-20 16: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平坝县一名29岁的妇女,将自己年仅12岁的女儿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31岁的男子为“妻”。在“媳妇”回娘家后,“婆家人”竟上门强行“接人”,由此,这起案件才浮出水面。

昨日,平坝警方向媒体通报了这起拐卖儿童案。目前,涉案的3名犯罪嫌犯人均被警方抓获。

外甥女失踪

原是被母亲卖了

蔡艳菊系平坝县乐平乡旧院村人,今年29岁。她与齐伯乡的罗某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16岁那年,蔡艳菊偷食禁果怀孕后,生下一名女婴,后取名为赵某。女儿4个月大后,蔡艳菊将女儿托付给住在齐伯乡的哥哥罗某抚养,自己便到外省打工去了。其间,蔡艳菊偶尔回家,也带女儿回旧院村一起居住,外出打工后,又将女儿交给哥哥罗某。

12年一晃过去了。

去年7月份,蔡艳菊再次回到家中。此次回来,她对哥哥罗某说,她要带孩子到城里的饭店去打工。7月24日,蔡艳菊便将12岁的女儿赵某带走。此后,罗某再也没有见到外甥女,也没有她的消息。

最初,罗某打电话问蔡艳菊时,蔡闪烁其词,称女儿赵某在平坝县城给人洗碗。但罗某找到蔡说的餐馆后,并没有赵某的身影,后蔡又说赵某在贵阳花溪湖潮乡,但未说具体位置。

后来,在罗某的追问之下,蔡艳菊只得说出了让人震惊的实情:她已将12岁的女儿赵某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了花溪区湖潮乡徐明珍家31岁的儿子赵忠云为妻。

一去不归

“婆家人”上门接人

今年8月初,在想法找到买主徐明珍的电话后,罗某拨通了徐家的电话。电话中,罗某谎称赵某的外公生病了,想看赵某最后一眼。

8月9日,徐明珍同另两名妇女陪着赵某,终于回到了离开一年多的家中。回到家后,赵某不愿再回到徐家,而罗某也不让外甥女再走。之后,徐明珍只得独自返回贵阳。

8月14日,罗某家门前突然来了两辆面包车,10多个男女从车上跳下来。

原来,这是徐明珍和她31岁的儿子赵忠云带着众亲友来罗家,要强行将赵某“接走”。

罗某与对方理论,说她妹妹蔡艳菊得了徐家多少钱,他全部退还。但对方不听,坚持要带人走,双方发生了争执。

之后,罗某报了警,称徐家上门“抢人”。齐伯乡派出所几位民警赶到,及时制止了这场即将发生的恶斗。

没有“接”到人,徐明珍、赵忠云只得与众亲友怏怏回去。

拐卖案“露馅”

三名嫌犯被抓获

派出所民警初查后发现,这竟然是一起亲生母亲拐卖自己未成年女儿的案件。

随即,平坝县公安局刑侦二中队侦查员立即赶赴齐伯乡开展调查工作。

在查清案情后,8月15日,办案民警赶到贵阳,将涉嫌收买被拐儿童的徐明珍与赵忠云母子抓获。

听说女儿从贵阳回到平坝,在浙江打工的蔡艳菊对从中“作梗”的哥哥罗某很生气。她打电话要求哥哥将赵某送回徐家。罗某则告诉蔡某说,她是赵某的母亲,要送就让她自己回来送。

8月23日,蔡艳菊从浙江赶了回来,准备再次将女儿送回徐家。

刚到家,罗某就劝她到公安机关去自首,但蔡不答应,兄妹俩因此发生争执。

最后,罗某再次报警,民警迅速赶到,将蔡艳菊抓获。

13岁受害女

或丧失生育能力

蔡艳菊交待,去年7月24日,她把女儿赵某从哥哥罗某家带回旧院村后,遇到从贵阳花溪来的徐明珍。闲聊中,徐说她有一个儿子31岁了,还未找到媳妇。交谈中,蔡艳菊答应让自己的女儿赵某当徐某的儿媳妇。

很快,两人的“交易”达成。当时讲好,徐付给蔡5000元,然后将12岁的赵某带走。

接过徐明珍付给的3500元钱后,蔡艳菊显得很“大方”,表示剩下的1500元钱不要了,作为女儿的嫁妆钱。

7月25日,蔡艳菊返回浙江继续打工,而徐明珍将赵某带回了家。与徐明珍到贵阳前,赵某还以为母亲安排徐明珍带她到贵阳打工。

办案民警介绍,赵某被带到徐家的当晚,徐便暗示儿子赵忠云强奸了赵某。

而嫌犯赵忠云交待,他与赵某过了一年多的夫妻生活,发生了性关系。

不久前,警方将赵某送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因为受害者年龄太小,身体器官发育还不成熟,以后她可能会丧失生育能力。

目前,蔡艳菊等3名嫌犯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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