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20日讯 今年5月份,漳州市芗城区的“80后”女子李某,冒充龙文区联丰浩苑2幢某室的房主,利用假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等,将属于父亲的房子,以28.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苏某华。
从此,她开始了多次冒充房主卖房的诈骗历程,涉案金额近60万元。9月15日,事情败露的李某被龙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抓获归案。目前李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生意亏本 冒充房主卖房
1982年生的女子李某,中专毕业,此前经营葡萄酒生意,住在芗城区打铜街陆达花园 (房屋为其父亲所有)。因为生意亏本,还不起债务,于是就想利用诈骗手段,弄一笔钱。
联丰浩苑2幢某室,是李某父亲的拆迁安置房屋,但是“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及相关材料还未办理。
今年5月份,李某伪造了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与芗城区的苏某华签订了 《房屋买卖协议》,以28.9万元的价格第一次将房屋卖了出去。
但是不久之后,苏某华核实发现,李某并不是真正的房主,是冒充的,而且“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也是假的。于是,苏某华向李某讨要28.9万元购房款。
多次作案 诈骗近60万元
在苏某华多次催讨之下,无力还款的李某再次铤而走险。9月1日,通过中介,李某利用假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将联丰浩苑2幢某室以3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曾某,根据协议,曾某先后支付了20万元。
在9月1日当天,李某通过另一家中介,又将联丰浩苑2幢某室卖给了林某华,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之后,林某华先支付了5000元定金。之后林某华核实,李某是冒充的房主,于是停止了交易。
而今年9月8日,李某又通过路边的办假证小广告,办理了打铜街陆达花园所住房屋的土地证、房产证,向曾某借款10万元,并写了借条。而民警说:“曾某去过她家,以为房屋就是她的,就轻易相信了。”
事情败露 行骗过程被抓
得手30余万元之后,疯狂的李某并没有收手。
今年9月13日,李某又通过新的一家中介,利用假的材料,将联丰浩苑2幢某室卖给林某月,价格是31万元,双方签订 《房产预约买卖协议书》,林某月支付定金5000元,并准备再付13万元。
令李某没想到的是,最后一个买主林某月和曾某是朋友。
林某月、曾某两人在聊天时均提到,买了一套房子在联丰浩苑,没想到一说出来,竟然是同一套房子。9月14日,曾某到龙文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但是李某还不知情。9月15日,林某月约好李某一起,到律师事务所询问房屋买卖的相关材料、事情。当天,龙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经过蹲守,将李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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