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综述
本报记者周文 发自北京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妇联组织深化改革创新、依法依章履职,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独特作用和妇联独特优势创造了空前机遇、提供了强大动力。 《意见》下发以来,全国妇联第一时间向各级妇联组织发出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通知,在年度执委会议上作出初步部署,要求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主持召开主席会议,要求确保将中央重要部署在妇联系统得到很好落实;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两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意见》精神,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妇联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并牵头组成制定实施方案工作组;党组成员带领分管部门结合实际对贯彻落实《意见》展开深入研讨。 3月18日~20日,宋秀岩主持召开由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进一步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学习期间,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就新形势下妇联组织改革创新谈认识、摆问题、提建议,与会同志踊跃发言、建言献策,气氛十分热烈。 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首要任务 道路就是旗帜。学习中大家深刻体会到,《意见》阐明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基本特征和遵循原则,定位了妇联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的职能方位,指明了妇联组织改革创新的目标,使我们明确了方向,增添了信心,同时也深感肩负责任的神圣艰巨。 宋秀岩指出,《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好、理解透、把握准、贯彻好《意见》精神是妇联组织的首要任务。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对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深刻认识,牢牢把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这个灵魂,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把《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妇联工作各方面,最大限度、最广泛地吸引和团结妇女群众听党的话、跟党走,为“四个全面”实践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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