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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婆后写保证书仍不悔改 家暴能否成为离婚理由?
www.fjsen.com 2011-05-05 07:40  陈捷 刘奎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律师说法

遭遇家暴,拿什么来证明?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认为,家庭暴力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遭受家暴的一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而能否胜诉,关键是家庭暴力证据的提取和保留。

林敏辉律师建议,受害者搜集家庭暴力的证据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注意保留丈夫殴打她之后写下的悔过书;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专家说法

性格缺陷不改变离婚也枉然

厦门心灵空间心理咨询中心谢东华老师:存在如此多家庭暴力的一个因素是,双方上一代存在家庭暴力。另外,双方多数都是各自原生家庭爸爸宠出来的宝贝女儿和妈妈的宝贝儿子。他们没能从父母的身上得到身为男人或女人应有的性格能量,没能学习到如何尊重异性。

如果双方都是由于各自原生家庭形成的性格缺陷而造成的,不论是施暴者或被害者都已经不可能继续这段婚姻。当发生家庭暴力时,离婚似乎成为了受害者唯一的出路与选择。

然而我们也遗憾地发现:双方在离婚后,如果没有意识到这样的现象是来自原生家庭形成的性格缺陷,而再度选择新的伴侣时,其结果还是会老戏重演。

如果只是施暴者单方面的人格缺陷所造成的,通常在受害的一方相对完整的人格引导与包容之下,适时相应地给予施暴者专业的心理辅导,那么这样的组合还是可以在施暴者的行为认知改善后,让双方在爱的引导下续写婚姻的美好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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