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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组: 在习近平同志任省长期间,对于重大环保事故是如何处理的? 李在明: 2000年2月18日下午5点40分,省环保局接到三明市环保局“关于沙溪湾发生大量死鱼的情况报告”后,我们马上向省政府报告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由省局丛澜副局长立即布置安排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专家,并商请省水产局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监测水质、查明原因。2月23日上午,局长办公会议听取了初步调查情况的汇报后,要求再次核实后向省政府报告。2月25日上午,我陪同习近平同志到厦门,与著名台商王永庆先生洽谈继续在漳州投资办企业及相关的环保问题。那一天,省环保局经再次核实“死鱼事件”后形成正式调查报告上报省政府,我同时报告习近平同志。初步认定是因为有一个农药厂涉嫌违规偷排污染物,造成闽江100多公里的水体污染、1500吨以上鱼类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超过1300多万元。污染也造成了大面积的用水恐慌,周边群众担心自来水厂水质受到污染,纷纷抢购矿泉水备用。 2月25日傍晚,习近平同志指示我连夜返回福州调查处置,并会同有关部门保障闽江流域沿岸城乡群众的用水安全。2月26日凌晨1点多,我返回福州后,立即布置对闽江、沙溪的沿江(溪)交接断面及所有的自来水厂取水口进行全面的密频次水质监测,对受污染威胁的水厂采取临时性关闭或技术性应急处置。根据前一段初步判断,我们已先期对闽江沿江(溪)有关化工企业、农药厂暂时停产,不得排放任何污染物,并定时向沿江(溪)政府部门通报我们采取的措施,将已逐步控制水质安全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安定人心。同时,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内外环保专家对沙溪“死鱼事件”原因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取证,进行科学论证。我们在采用排除法的同时对死鱼解剖(就近用三明环境监测站先进的色质联机),通宵达旦检测出鱼体致死物与三明市农药厂违规排放的有毒污染物相一致,确定沙溪“死鱼事件”是三明市农药厂造成的。我们马上正式责令该厂关闭生产线并封存生产设备。 调查还发现这家企业有的项目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私自开工生产并排放有毒农药中间体的情节。我把这个情况向习近平同志和分管环保的副省长汇报后,他们立即指示:查明情况后,严肃追查责任人,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理。习近平同志还特别交代我,要和分管工业的副省长通气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情。根据习近平同志指示,我们对部分省内外媒体通报了情况,并由《福建环境报》和《中国环境报》连夜发了通稿。这起水体污染事件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 三明市农药厂是国有企业,也是当地的创税大户,法人代表是省人大代表。随后,我们按法律程序把此案移送省公安厅进一步调查取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采访组: 习近平同志主导的“生态福建”建设是如何开始的? 李在明: 据我掌握的情况,习近平同志关注“生态福建”建设要追溯到1996年。那时,习近平同志任省委副书记,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就很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当时,福建省在农业上过量使用农药和化肥的现象比较普遍,水土流失也很严重,特别是长汀县的问题很突出。那一时期,很多残留的农药和化肥渗透到土壤中,又通过雨水流进江河湖海,造成水环境污染,还造成土质退化。同时,畜禽养殖业尤其是养猪的污染相当严重,很多农村的养猪大户管理粗放,部门监督也不到位,不少养猪场无序排放,加剧了水体的富营养化,江河湖泊里面的微生物、水藻大量繁殖,给水体造成严重的面源污染。习近平同志很重视这些问题,他明确提出要治理面源污染。针对有些干部群众忽视环保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情况,他提出:“保护生态环境,首先需要增强干部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先从思想上引导。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赢得经济的一时发展。” 当时确实有些领导干部对环保工作很不重视,甚至认为可有可无。举个例子。我当时到闽江流域的水口库区的一个畜禽养殖大县去调研治理面源和畜禽养殖的污染问题。当时水口库区受到附近的畜禽养殖场无序排放及面源污染的影响,年年水浮莲疯长,既污染了水质还造成水体缺氧导致鱼类大量死亡事件频频发生。为此,我建议在山水交界的一重山地方划出禁止畜禽养殖的区域,防止排泄物造成水体污染。可是,这个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对这个建议很不满意。他说:“李局长,这里不让养,那里也不让养,你还要不要吃肉呀?”我说:“我要吃肉,大家也要吃肉,但是我们更要喝水呀!如果把水污染了,下游的老百姓连干净的水都喝不上了,这可以吗?更何况我们只在特定的区域内禁养,对于禁养区外的养殖场只要加强治理,污水达标排放,采用猪粪、沼气、果树循环经济的养殖方法,政府是大力鼓励大家养殖的。比如建沼气池,既能消除污染,又能提供沼气和有机肥。这样大家既能喝上干净水,又能吃上畜禽肉,还有经济效益不是三全其美吗?所以,畜禽养殖污染肯定是要治理的。”听了我这几句话,这个干部就不做声了。 不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在习近平同志的关心支持下,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发文对沿江河湖泊的一重山范围内划出畜禽养殖禁养区,并把这一制度延续至今。另外,福建省对治理化肥农药过量使用造成污染也作了规定,对水体水质改善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这还只是农村的面源污染问题,而那些造成污染的工业企业,情况更复杂。为此,习近平同志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对统一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起到了很大作用。 前面我提到,当时国务院要求各省用5年时间,在2000年底前必须完成国家制定的“一控双达标”任务。习近平同志不仅高度重视,而且狠抓落实,他要求我们说到做到。为了做好工作落实,习近平同志还经常亲自过问污染治理、控制的进展情况。1999年10月,在习近平同志关心支持下,省政府召开全省“一控双达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由分管的副省长作了工作部署,省、地(市)、县(市、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列入考核的4695家工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公布了各地工业污染源达标工作的进展情况,交流了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的典型经验,对全省“一控双达标”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后,各地(市)政府也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再落实。 特别是2000年5月10日,习近平同志亲自主持召开全省“‘一控双达标’暨闽江、九龙江重点污染企业整治”大会。有关厅局、各地(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级环保局长和省级96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法人代表等参加了会议。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占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65%以上的96家省级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法人代表,一定要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整治任务。对未亲自到会的23位企业法人代表,要求他们一个月内到省政府“重新补课”。习近平同志强调,各地(市)、县(市、区)特别是重点污染企业,必须确保“一控双达标”目标如期实现,对逾期不能达标和“自然停产”(注:指企业自行停产)的企业,要坚决依法责令进行停产治理或关闭,还要追究经济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不能为了一个企业的生存和效益而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这个问题上,谁打招呼、批条子,都不能给这个情面,我们各级政府都没有权力予以“豁免”。接着,习近平同志重申,环保部门是环保工作最具权威的执法和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依法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环保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习近平同志还严肃指出:“那些肆意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环境的人,无异于‘谋财害命’。几千万人都在喝这个水,你为了一点利益、为了一点税收,造成人们生命、健康的损失,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以前我们哪里敢说“谋财害命”这样重的话?习近平同志的这个定性可谓入木三分、掷地有声,深刻强化了环境保护工作的严肃性。 习近平同志亲自主持召开的这个会,可不是“干打雷不下雨”。会议开完以后,他马上开始抓落实,省政府开展了多次“环保零点”行动,有关厅局统一成立了7个工作小组,组成了9个督查组,去各地市进行了5次统一的分组督查,督查情况都要向省政府汇报。经过不懈努力和严格督促,到了2000年底,全省实现了“一控双达标”的各项指标。列入2000年考核的4695家工业污染企业按期达标,污染回潮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12条水系水质持续改善,2001年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的省控断面比1995年提高了46.8个百分点。 经国家环保总局达标复核验收,福建省的各项环保工作完全符合国家要求,得到了总局的肯定。为了巩固和发展“一控双达标”成果,在习近平同志倡导下,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作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的申请,自此翻开了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的新篇章。 习近平同志重视生态省建设是有其深远考虑的。他认为,生态环境建设牵涉面广,不单纯是污染治理问题,还关系到产业良性发展问题,这不是一个部门、一届政府就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协调所有牵涉生态环境保护的部门来共同协调和考虑。比如,怎么搞好循环经济,如何提高资源利用率,怎么样才能用最少的资源来获取最有经济效益的发展,这些也都涉及产业结构和产业升级等政策性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必须从全省的高度来综合研究、协调、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