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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私下出租别墅抵债 女子610万拍下却难入住
www.fjsen.com 2012-04-11 07:15  陈光豪 来源: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 记者| 陈光豪 通讯员| 思法

原别墅主人无力还债,房产被查封,她花610万元拍下别墅。但是在别墅抵押期间,原别墅主人因另欠债务,又声明将别墅租给另外债主。如今,拍下别墅的她想搬进去,却得知别墅已有15年的租期。到底能不能马上入住?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拍下别墅住不进去

阿敏原来在松柏有一幢3层楼的别墅,后来多次设立抵押。2008年底,由于阿敏未能还债,法院经抵押权人起诉及申请查封了别墅。

2010年4月,厦门中级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晓芸以最高价610万元竞得别墅,不久,取得产权证。

就在拍卖前,出了一个插曲。2009年10月份,由于阿敏未能清偿老董250万元到期债务,老董一家持钥匙自行入住别墅,声称早在2008年9月,阿敏同意他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自行占用别墅。为此,物业公司阻止,还一度报警。

最终,老董夫妇及儿子、儿媳实际入住。而老董也拿出协议,说他将别墅租给儿媳妇,为期15年,租金总额为126万元。

而在竞拍时,相关《拍卖成交确认书》上也注明“别墅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共180个月,自2008年12月10日起至2023年12月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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