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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法院、市妇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教育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暨家事辅导调解特色项目,以“茉莉姐姐”中心(“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与家事辅导调解中心)为载体,在全省首创“法官+妇联干部+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家事调解员”新型家庭教育指导暨家事案件辅导调解新模式,创新“133+N”模式,实现“家庭矛盾解决在家庭”的目标,以“小切口”撬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大作为”。相关经验被新华社、中新网、人民网、学习强国、人民法院报、中国妇女报、福州日报等媒体相继报道。 主要做法 一是构筑“五位一体”格局,“小切口”实现综合治理效果“大目标”。 司法是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的“最后救济手段”。针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法律与感情纠纷融合、情感与利益矛盾混合、案件冲突庭外外溢现象严重等特点,市法院、市妇联在省内率先构建少年审判与家庭教育指导、家事调解、心理疏导、法治教育“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设立“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暨家事辅导调解特色项目,以具体司法案件为“小切口”,在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法官+妇联工作者”“法官+家庭指导师”“法官+当事人”共同参与未成年人帮扶,合力解决法律争议。 二是打造“133+N”模式,发挥多项创新工作耦合效应。 “133+N”中的“1”,即建立一套流程,确保服务落地有规范。“3”,即在法院、妇联以及相关具备服务条件的场所设立“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事辅导调解中心和心理咨询室等3个平台,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3方资源,引进社工、心理、法律等专业团队力量,组建形成新型家庭教育指导暨家事案件辅导调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多层次保障的暖心服务,凝心聚力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另外,给疑难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案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纠纷调解等N种服务,确保服务落地有成效。
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仪式 三是整合“三方资源”,实现“1+1+1>3”的治理效果。 整合“法院、妇联、专业团队”三方资源,在工作中发挥法院专业优势、妇联组织优势、专业团队技术优势,法院重在立足审判职能,及时发现案件中家庭教育不尽理想的相关线索。妇联重在当好“娘家人”,统筹社会力量,协调案外家庭矛盾化解。专业心理咨询团队、社工团队重在因案施策,提供长期多元服务。依托“茉莉姐姐”中心,福州法院建立两级家庭教育指导条线会商研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同回访指导对象,提升中心运转整体效能,调整工作安排。联手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组织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联动,形成家庭教育指导强大合力。 法官与指导老师开展家庭教育辅导 成效与启示 全市法院、妇联共组建专业服务团队13个,共开展涉少婚姻家事、刑事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家庭教育指导等600余次。通过“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暨家事辅导调解特色项目,发挥非诉调解作用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福州家庭治理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家庭矛盾解决在家庭”的良好格局。 一是实现工作“全覆盖”,带动“大治理”。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妇联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00余份,为160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提供14000余小时服务。联动教育局、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沙龙5000余人次。借助家庭教育指导师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规范的家庭教育理念,重视教育内容,用好教育手段,有效引导3500多名家长依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把法律规范转化为家长的行动自觉。 二是做到矛盾“真化解”,数据“真见效”。“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暨家事辅导调解项目将家事案件从严肃的“就事论事”“就案论案”逐渐向注重“情感修复”“心理修复”转变。特色项目实施以来,福州两级法院指导婚姻家事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12%,家庭矛盾实质性化解明显。 三是坚持工作“小切口”,获得“大评价”。特色项目实施团队始终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以心理学、法学等专业知识为依托,为家事纠纷当事人阐理释法、释放情绪,帮助当事人化解家庭矛盾、修复家庭关系。如黄某与陈某离婚纠纷案,黄某对婚生子的探望权长期受阻。法官依法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团队分别对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纾难解困”的谈心,“求同存异”的调解,最终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判决,探视权得到有效落实。以该案为题材的微视频《宝贝,我们依然爱你》,获评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届“金法槌奖”微视频类二等奖。茉莉姐姐特色项目入选福建省第四届新时代巾帼“十大最美项目”、获评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4年社会治理工作创新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