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建妇联新闻 > 新闻 > 正文
共育未来 | 宁德市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 率先出台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见
2025-10-09 11:17:29  作者:   来源:闽姐姐、宁德市妇联   责任编辑:黄智超

近日,宁德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的家庭教育问题,提出3个方面21项措施。《意见》强化系统谋划,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学校指导主阵地作用更加强化,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到位,社会育人资源整合更加充分,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更加优化,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智力支持”的工作机制注入新动能。

部门职责进一步明晰。对标对表家庭教育“一法一例”,逐条逐句梳理职能职责,从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形成合力等三个方面,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将每项职能职责细化实化为具体工作任务,明晰职责定位,明确责任部门,有利于推动各部门加强协同合作,强化要素保障,促进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全市家庭教育工作水平。

激励机制进一步建立。建立教师、医生以及公检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激励机制,明确教师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组织的授课工作,可依据有关规定领取报酬;教师、医生等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可作为单位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意见》明确,依托县(市)区进一步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从教育系统内部调整人员,充实到县(市、区)开放大学(学院),其中,山区县调整不少于3人,沿海县(市、区)调整不少于6人。

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强。《意见》明确,宁德市本级按全市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2元、县(市、区)按辖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的标准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实际逐步调整增加。

督查问效进一步到位。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纳入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管理,支持各地人大、政协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专项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推动突出问题解决,齐心协力打造“协同有力、特色鲜明、成效良好”的区域家庭教育“宁德样板”。

近年来,宁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纳入《宁德市儿童发展纲要》等顶层设计,建成一批省级儿童友好社区,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城区中小学和乡镇中心校全部建成心理辅导室,加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持续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体系,构建起“制度筑基、教育提质、身心护航、社会协同”的全方位关爱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用心用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