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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代表、一线女职工代表、基层工会代表、企业代表谈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体会
2025-06-03 16:50:49  作者: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智超

劳模代表

陈憬云,省劳模、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专家三级

《条例》颁布和实施后,单位及时修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率先落实产期保护和育儿假制度等特殊权益保护条款,设立“母婴室”,举办“职工子女寒暑假托管班”,为全体女职工争取每月卫生费福利,让女职工在平衡事业与家庭时更有底气。同时单位也加强对女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会全面搭建员工关爱体系50条、为员工办实事“十个一”等服务品牌,开通看病就医“绿色通道”,组织免费肺部CT检测,每年组织体检,举办心理关怀、急救知识讲座、乳腺等公益健康检查多期,帮助女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职工健康关爱项目成为福建省唯一入选人民网、人民健康“2024健康中国创新实践案例”的国企项目。

一线女职工代表

郑晖,义乌市速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职工

我深刻感受到《条例》给外卖员工群体带来的变化,尤其是为我们带来了健康、心理支持和职业发展相关的福利。工会为女职工安排免费体检,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咨询活动,邀请专业医生为我们免费做健康咨询和义诊,这些都让我们特别感动。除了《条例》为外卖员工提供法律保障外,《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和《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也都将保障范围覆盖到新就业形态女职工,我们感到非常温暖。

基层工会代表

陈慧群,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近年来随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公司工会积极响应,将女职工权益保护视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公司工会加强了与行政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共同制定和完善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制度,确保《条例》在公司落地见效。公司目前共有女职工448人,其中生育二胎的女职工89人,她们不仅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力量,更是家庭的“主心骨”。2024年至今公司共有135名职工申请了育儿假,其中女职工70名。对哺乳期的女职工,公司给予1小时的哺乳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假增加1小时,对于已育女职工给予158天产假,目前已有28名女职工正在享受这两项政策。

企业代表

孙宏达,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党群工作部经理

公司始终重视和支持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和职业发展,坚持做到三个“多一些”:一是坚持对女职工保障“多一些”。将《条例》精神融入企业管理全链条,在全省石油行业率先落实《条例》要求,按照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卫生用品或费用,惠及女职工1707人。把对女职工的健康关爱写进公司制度,规定女职工可在职工体检标准基础上增加妇科体检费用200元,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女职工健康体检,为女职工撑起健康“保护伞”。二是坚持对女职工培养“多一些”。始终把女职工队伍素质提升作为人才强企的重要内容,广泛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学习和专业能力培训,每年举办“巾帼建功”主题系列活动,近三年女职工斩获公司级以上荣誉127项,其中集团公司以上荣誉女职工占一半以上。三是坚持对女职工关爱“多一些”。及时了解女职工的急难愁盼问题,织密“六化”关爱服务网,即走访慰问常态化、困难帮扶精准化、“金秋助学”时段化、节日慰问精美化、生日祝福普惠化、生育职工贴心化。积极开展女职工读书、征文、摄影比赛、才艺展示、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女职工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