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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九周年。近年来,福建省各级妇联从源头预防到联动处置,从多元服务到创新宣传,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反家暴工作模式,为万千家庭幸福安宁保驾护航。 源头推动筑根基 各级妇联以法治思维和创新实践筑牢反家暴源头防线,以法规制度刚性筑起安全屏障,用柔性关怀修复家庭创伤,用温情关爱守护万家灯火。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专题调研,推动相关部门落实反家暴工作法定职责。2024年颁布施行《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在婚姻家庭权益章节中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责任,加大对家庭暴力和处置力度和救助力度。省妇联于2024年启动《福建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地方立法调研工作,组织专题调研组赴重庆、福州、莆田等地开展调研,推动地方性立法进程。
省妇联反家暴地方性立法调研组赴重庆市调研 部门协同建机制 各地妇联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联建、资源联合,构建“公安+法院+检察+司法+妇联+民政”快速反应机制,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监督”的反家暴服务方式,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走深走实。
福州市妇联联动公安在全国首创具有宣传教育作用的《反家庭暴力告知书》,起到教育施暴者、指导受暴者依法维权的双向作用。
厦门市妇联完善家暴证据收集规则,将一般家庭暴力与精神暴力的证据收集指引细致划分,精心制作《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维权工作手册,指导基层工作人员为受害人提供实用的操作指南。
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公安局召开涉家庭暴力警情联动处置会商会,探索推进涉家暴警情联动处置机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多元服务护安宁 各地妇联组织通过积极链接社会资源,为家暴受害人提供全方位的社会支持,形成关系修复、关爱服务、跟踪回访等保护屏障,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反家暴合力。
漳州市妇联、检察院围绕“反性侵、反暴力、反漠视”,全国首创“春蕾安全员”多维保护机制,主动摸排处置,化“被动受案”为“主动保护”。
泉州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覆盖市、县两级的13个“妇女援助中心”,连续七年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妇女群众提供普法宣传、心理疏导、家事调解、困难帮扶等维权关爱服务。
三明市妇联推动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覆盖,推行“三员三色”矛盾纠纷分级化解工作机制和巾帼“蒲公英”普法工作机制,成为群众点赞的民心实事项目。
龙岩市妇联“岩爱妈妈”“家庭教育特派员”到困境儿童家庭悉心讲解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理念和知识。 普法先行入人心 省妇联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巾帼普法八闽行”活动,以树立家庭文明新风、预防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受到妇女群众和家庭欢迎。各地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讲、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惠及95万余人次,为促进法治福建建设注入新活力。省妇联、省司法厅等部门,创新"法律明白人"“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员”“蒲公英”巾帼普法志愿者培训,培育基层法治宣传、心理辅导、家教指导、反家暴、婚姻家庭调解等队伍,让法治温度渗透各个社区村落。
“巾帼普法八闽行”主题活动走进宁德屏南
莆田市妇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 共建幸福家庭”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南平市妇联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拒绝家暴从沟通开始”法治讲座,让群众们深刻认识到家暴绝非家务事,而是触犯法律的严肃行为。
宁德各级妇联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美丽乡村公益行”等活动,将反家暴理念带入乡村,助力文明乡风建设。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反家暴工作,我们一直在路上。 以法治为盾、以温情为矛,织密反家暴防护网,让“不敢暴、不能暴、不想暴”成为社会共识。让每一个家庭都充满爱与温暖,远离暴力! 如果你或身边有人遭遇家庭暴力,可以拨打110、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