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女性进村两委达99.8%,比上届高7.2个百分点;村委会女成员占21.4%,比上届高6.7个百分点;女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890人,比上届增加190人;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达100%,有力地提高农村妇女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水平。
近年来,福建省妇联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题,以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为动力,将更多的政策、资源服务于基层组织,妇联组织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妇联组织影响力和凝聚力明显提升。
壮大基层工作力量
规范农村妇代会建设。深入开展万村妇代会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全省35.7%的妇代会达到“六好”先进妇代会标准,3个县(区)、13个乡镇(街道)、126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单位,全省评选表彰了100个先进村妇代会和100名优秀村妇代会主任。
创新社区妇女工作。全省社区已全部建立妇联组织,并把社区和驻区单位中有号召力、热心妇女工作的女性吸纳进社区妇联组织,不断壮大社区妇女工作力量。
形成立体化组织网络。全省已有县以上各类机关妇女组织2780个,厦门大学等13所高校成立了妇委会,9所高校、党校和行政学院建立了妇女研究机构,有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3.7万个,妇联团体会员140个。
改善基层工作条件
持续推进落实村妇代会主任经济待遇。通过锲而不舍地推进,从2009年1月起,全省1.5万个村妇代会主任全部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工作津贴,由省级财政解决。
把握先机争取经费保障,省妇联抓住贯彻全国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座谈会契机,争取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支持,从2011年起每年按全省女性人口人均1元标准核拨专项经费。厦门、福州、龙岩、莆田、漳州等5市和11个县区也实现了妇女人均“一元钱”目标,为妇女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多措并举建好妇女之家,在全省各级妇联努力下,至2010年底,全省14414个村和2154个社区已全部建立“妇女之家”,实现100%覆盖。各级妇联通过建设有形之“家”,打造无形之“家”,积极构建妇女的精神家园,形成妇联与妇女共建共享的互动关系
优化干部履职能力
全省各级妇联高度重视加强妇联干部的能力建设,坚持加强教育培训,帮助妇联干部开阔思路、提高素质。省妇联加大投入,着力提升培训层次,相继在厦门大学、北京大学举办省妇联执委和市(县、区)妇联主席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女性素养提升高级研修班。
各级妇联一方面积极争取将女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组织部门的培训规划,推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在干部培训中提高女干部的参训比例;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自身的培训阵地,贴近女干部的实际需求,举办各种培训班,大规模培训女干部和女性人才,提高女性人才素质。
十一五期间全省妇联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1678期,培训妇联干部25717人次。目前,全省妇联系统干部1832名,大专以上学历占84.7%,45岁以下占81.6%,党员占82%。干部队伍的文化程度、年龄结构、整体素质明显改善和提高。
加快妇女人才成长
以开展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调研、举荐人才为重点,做好妇女人才工作。2010年三八节期间,省妇联与省委组织部召开了女性人才座谈会,推动女性人才建设。联合高校相继开展了《福建省高校女大学生创业困境和需求的调查与研究》、《海西建设中女性留学回国人员的特征分析》、《高校知识女性职业素质与生存状况的调研》,完成了《福建省女性高层次人才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对女性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支持和培养力度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并向省政协提交了“关于及时补充配备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女性成员的建议”。
目前,省级女党代表占22.3%,人大女代表占23.51%,政协女委员占20%,分别比上届提高了0.8、3.91、3.3个百分点,福建省十七大党代表中,女代表占30%,位列全国第二。
福建省妇联主席刘群英表示,今年是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和省妇联换届之年。全省妇联组织工作要抓女性人才建设,在市、县、乡换届中全力做好推优工作;抓基层组织建设,在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中强基固本;抓能力建设,在教育培训中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本领;抓自身建设,在不断拓展中努力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