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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妇女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11项措施。 在深化两岸妇女交流合作方面,支持福建不断深化“姐妹情·一家亲”对台妇女交流品牌,与时俱进办好海峡论坛·海峡妇女论坛,促进闽台妇女社团全方位合作;支持福建发挥地缘优势,常态化开展两岸婚姻家庭活动,在交流中交心,在交往中增信;在福建率先建设一批海峡两岸妇女儿童交流基地、两岸家风家训馆,引领两岸妇女同胞传承良好家风,自觉做中华文化的守护者、传承者、弘扬者。 在扩大社会参与、促进经贸深度融合、便利融入大陆生活等方面,支持福建吸纳在闽女台胞参与巾帼志愿服务、支持建好用活两岸巾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福建建设两岸婚姻家庭服务驿站,指导福建省妇儿工委办推动落实涉在闽妇女儿童的有关优惠政策等,为积极营造“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的浓厚氛围发挥妇联独特作用。 若干措施将有助于福建进一步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海峡两岸妇女融合发展新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