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日报讯(记者 阮冠达)“大家带娃都很忙,能这么方便地解决纠纷,多亏了法院的帮助!”近日,鼓楼法院的法官接到市民林女士打来的感谢电话。原来,该院近期顺利审结一起涉家政服务纠纷代表人诉讼案件,一揽子解决几十件与某家政公司有关的因雇佣月嫂、保姆产生的家政服务系列纠纷,为50余名宝妈消除烦恼。 原来,林女士怀孕后,与某家政公司签订《月子服务合同》,约定家政公司提供月嫂服务,林女士支付了7000元服务费。林女士生产后,家政公司并未按约定派月嫂上门服务。林女士要求退还服务费未果。 去年,林女士得知还有不少宝妈与该家政公司签订了相应合同,但未得到履行。她便联系了大家,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我们想提起诉讼,但是孩子刚刚出生,很多人都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诉讼。”林女士说。 获悉宝妈们的诉求,鼓楼法院民二庭法官很快联合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福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启动了对该家政公司的代表人诉讼程序。“代表人诉讼行为对全体当事人都发生法律效力,对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参与到代表人诉讼中。权利人只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由权利人推选代表人参与整个诉讼流程。”承办法官介绍道。 权利登记公告发出后,宝妈们产生了其他疑问:“我们的合同都是线上签的,怎么提交给法院?” “鉴于本案互联网家政合同均为线上签订的电子合同,权利人的证据也均为电子证据,为了适应本案特征,便利当事人诉讼,我们采用线上方式接收权利人的登记。权利人可以直接将电子版权利登记表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承办法官说。 最终,经过权利登记、公告与开庭审理,鼓楼法院认定家政公司违约,应退还消费者预交的服务费合计33.98万余元。该案判决通过电子文件方式送达权利人。宝妈们足不出户就收到了判决,她们享受便利的同时,也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