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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7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庄严) 记者近日从省妇联了解到,三明市人社局、三明市妇联联合出台建立“仲裁+妇联”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调衔接工作机制的相关文件,在预防检测、关爱服务、设立女职工维权庭等方面建立协商衔接机制,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建立预防监测机制,推进源头治理。帮助女职工做好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合理制定规章制度,保障女职工享受公平待遇;畅通维权热线,及时监测突发性事件;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预防保护机制。 建立关爱服务机制,提供一站式服务。发生劳动争议的女职工到仲裁或者妇联,双方需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做好调解工作,如调解不成第一时间进入仲裁立案程序;各级妇联组织对涉及女职工劳动纠纷进行先行调解,为遭受就业歧视、职场性骚扰等引发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而造成身心健康损害的妇女,提供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困难救助等关爱服务和法律帮助。 设立女职工维权庭,实现专案专办。在各级仲裁机构内设“女职工劳动权益争议审理庭”,聘请妇联工作人员为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配备女性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书记员,负责女职工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及案件审理工作。 建立专人协调机制,仲裁机构与妇联组织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协调人,负责两机构之间信息通报、协调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