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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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高越发自北京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妇女因婚姻关系、户籍等发生变动,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争议更为复杂,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该批典型案例共6件,聚焦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外嫁女”涉土地合法权益保护,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大对涉及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强化调查核实,通过一体化办案、院领导包案、府检联动、检法联动等方式,妥善化解争议,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推动解决妇女急难愁盼问题。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本批案例就是对上述法律规定的具体落实和生动解读。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自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妇女权益保护行政检察案件4000余件。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持续深化与妇联组织等相关部门合作,带着真心真情,付出更大努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妇女财产权益的平等保护,推动源头治理,切实提升农村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针对发布这批典型案例对于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有何积极影响,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为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推动解决妇女急难愁盼问题,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将有利于推动类似问题的解决,更好促进农村妇女平等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共享农村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基层更好正确实施,有助于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