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妇女事业成就综述之妇女与法律——用法治力量护佑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23-10-24 09:42:38  作者:   来源:中国妇女报   责任编辑:卓志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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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林城村,志愿者向瑶族妇女讲解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新社发 龙林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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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浙江省温岭市城西街道妇联开展“万家学法,法润万家”万家学法月暨“三八”维权周活动,为妇女群众送上“法律大礼包”。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做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我国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取得长足进步,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妇女权益保障离不开源头完善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立法进程不断实现新突破。

2015年,反家庭暴力法出台,设立家庭暴力告诫、强制报告、人身安全保护令和紧急庇护四项制度,表明了国家反家暴的态度,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禁锢;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废除嫖宿幼女罪,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加大对幼女人身权利的保护,还加大对收买妇女、儿童犯罪的惩治力度等;

2018年,“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写入修订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

2020年出台的民法典全方位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对妇女民事权益平等保护的同时加以特殊保护,切实保护妇女的人格权、财产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等;

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对强奸、猥亵案件的惩治力度,新增“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完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以及猥亵儿童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等;

2020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多处修改强化了性侵害防治,如增加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明确学校、幼儿园预防性侵害、性骚扰职责等;

2021年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对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等困难群体以及女军人等特殊群体利益作出规定;

作为妇女权益保障的一部重要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近30年后又一次迎来“大修”。2022年10月30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表决通过,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增强了法律的刚性,开创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性别平等实现和妇女维权事业的新局面;

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等方面对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作出规定;

……

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广泛建立。2020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意见》,从国家层面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和监督各环节予以落实,加强法规政策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评估的制度化建设。截至2020年,全国31个省(区、市)均建立了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各省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爱国卫生条例、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策开展评估。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反家庭暴力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强制报告、出具告诫书、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紧急庇护等家庭暴力干预手段,各

地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出台规范性文件、细化各项制度,反家暴法治体系日益完善。目前,已有16个省

(区、市)出台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最高法发布相关司法解释。

2016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5万余份,已结案件签发率由2016年的54.92%提升至2022年的77.75%,依法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我国严厉打击拐卖、强奸妇女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违法犯罪行为。2011—2020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6万起。2021年,《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发布,加大力度预防和打击拐卖、性侵、组织卖淫等各类犯罪行为。2022年3月,公安部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全力侦破积案,挂牌督办116起重大拐卖妇女儿童案件。

2021年起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以专项行动深挖历史积案,至2023年6月,共起诉拐卖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3929人。

最高法会同全国妇联等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辅导等制度,保障婚姻自由,促进家庭和谐,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2018—2022年,人民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96.1万件。人民法院审理女员工怀孕被解雇等案件,坚决纠正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重点开展涉及物权、担保、婚姻家庭、时间效力等一批配套司法解释制定工作,解决民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和司法解释衔接适用问题。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建立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协作机制。2023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最高检下发通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网络环境下妇女权益更容易遭到侵害,但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2020年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检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办理该案,推动自诉转公诉,该案最终得到妥善办理。

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监管和查处,依法打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生产者和使用者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诽谤、性骚扰、散布谣言、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妇女依法维权的主动性日益增强

长期以来,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同时,针对妇女的歧视依然存在。面对老问题、新情况,妇女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

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用法。

2015年以来,各级妇联聚焦反家庭暴力、反就业性别歧视、反性骚扰、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等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314万余场次,参与妇女群众达4.2亿人次。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妇女和家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法治氛围更加浓厚。2021年,全国妇联针对职场和家庭两个领域,发布《防治职场性骚扰指导手册》《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全网阅读量超千万次,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欢迎。

泽如凯风,惠如时雨。

北京的吴女士经常遭受丈夫的打骂。当她得知遭受家暴的妇女主张权益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后,经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最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全部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吴女士正是受益于我国持续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截至目前,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妇联、共青团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700余个,依托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26万余个,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的法律援助案件8900余件,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超过206万人次。2011—2022年,全国共有390余万人次的女性获得了法律援助。

2012—2022年,妇联系统为妇女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和受理妇女投诉253.6万件次;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办理法援案件14994件,帮助16621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亿元。

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可以有力保障包括妇女在内的特殊群体合法权益。2019—2021年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支持起诉案件数从1.8万件上升至5.9万件;2022年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8.9万件,同比上升49.7%。此外,2022年3月至当年底,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并在2023年继续深入开展。

男女平等的事业任重道远。新时代新征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事业将迎来崭新的未来。

我国严厉打击拐卖、强奸妇女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违法犯罪行为

2011年—2020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6万起

▶2022年3月,公安部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全力侦破积案,挂牌督办116起重大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021年起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以专项行动深挖历史积案,至2023年6月,共起诉拐卖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3929人

2012年—2022年

妇联系统为妇女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和受理妇女投诉253.6万件次

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办理法援案件14994件,帮助16621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