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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尚小,一辈子还长,虽然车祸夺走她一只脚,她并没有失去生活的勇气,但是每当看到其他小朋友独自行走,她那眼里充满了渴望,渴望能像其他同学一样拥有健全的脚......” 起初,在收到司法救助案件材料时,感觉和平时的救助案件一样。但当看到其母代为提交的救助申请书上的这几行字时,市中院的承办法官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很想为这个“折翅的天使”做点什么。 加强信息共享 从“被动救助”到“主动救助” 小丽(化名)年仅12岁,父亲在她6岁的时候就车祸离世,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爷爷奶奶患有高血压需要药物治疗,还有她和妹妹的学费生活费,都靠母亲打零工赚钱来维持。 屋漏偏逢连夜雨。小丽10岁时,在一次放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造成小腿截肢。虽然案件已宣判生效,但只执行到5000多元,对于后期高昂的植皮、更换假肢和生活费用来说就是杯水车薪。 市中院的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马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司法救助协同中心共建部门市妇联、残联推送小丽的基本情况,共商共举救助措施。 构建多元格局 从“独角戏”到“大合唱” “六一儿童节马上就到了,我们可以为小丽提供学习用品”“我们可以提供心理咨询”“她的母亲特别的不容易,我们可以帮忙申请困难母亲关爱资助金”“我们可以帮助申请纳入‘顶梁柱母亲’帮扶计划公益项目.…”市妇联作为市司法救助协同中心的成员单位,接到市中院的推送后,第一时间组织各部(室)及小丽所在县妇联讨论综合帮扶政策,为其“定制”一条条暖心救助措施,及时反馈给市中院。 市中院承办法官表示:协同中心成立以前,司法救助渠道单一,救助方式有限。现在成立了司法救助协同中心,可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大信息共享,综合运用经济救助、学业资助、心理安抚等形式,把各共建单位救助工作的“独角戏”融汇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实现救助效果的最大化和长效化。 延伸救助链条 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 5月29日,承办法官和市县两级妇联、残联的同志们带着学习用品,慰问金和司法救助决定书,前往小丽家,了解她们一家目前的生活学习状况。 “今天刚好是我的生日,这是我收到的最美的生日礼物。我现在读六年级,老师和同学还有社会上的一些好心的叔叔阿姨也非常热心地帮助我,我感到很暖心,谢谢你们”。她没有说过多华丽的辞藻,只是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谢谢”,情感真挚。 在与小丽的聊天中感受得到,虽然经历了这么多的不幸,但她仍然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希望。 为母则刚。小丽的母亲用瘦弱的肩膀,扛起了照料一家老小的责任,她的坚毅令人动容。市县妇联上下联动,联系了专业机构为其开展心理疏导,鼓励她乐观生活、勇敢面对。同时,协助小丽母亲填写“为爱而行·顶梁柱母亲帮扶行动”公益项目申报材料,希望能通过妇联和社会力量的爱心“陪跑”支持,帮助其走出困境、树立信心、自立自强。 为便于开展跟踪回访,变“一次性救助”为“长期关怀”,市县妇联还将她们一家纳入日常走访关爱范围,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妇联主席作为她们的结对帮扶联系人,定期开展走访关怀,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切实延伸救助触角并落细落实。 据悉 这是继司法救助协同中心成立后 首个由多部门联合救助的案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法律政策需要一个个具体案件落实,走访关爱也需要从一件件细微的小事做起。当好妇女儿童的“领路人”“知心人”“守护人”,需要我们将维权关爱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在日常。 下一步,市妇联将继续深入落实市委“打好大爱龙岩牌”工作要求,用好协作平台,发挥好“妇联+”救助合力,传递好司法温度,延续好司法关怀,切实增强未成年人和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期望以此带动更多爱心人士更加关注和支持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凝聚社会关心、关爱、尊重和服务未成年人的共识和力量,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