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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5日讯 (福建日报 黄小英) 笔者从漳州市医保局获悉,今年起,市民在漳州市医院住院分娩的,执行病种定价标准,不设起付线。在二级及以下医院分娩的,医保基金100%报销;在三级医院分娩的,医保基金报销90%;在三级甲等医院分娩的,医保基金报销80%。 此外,漳州市还实行新生儿“落地保”,即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10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如仅办理次年度参保缴费,则按次年度居民医保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出生90天内未及时参保且因病抢救无效死亡的新生儿,若其父母任意一方属于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相关合规救治医疗费用根据其父母在漳州市参保的险种标准纳入医保待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