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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0日讯 (福建日报 杨亚雅) 日前,漳浦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局等九部门出台《漳浦县罪错未成年人“归航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对四种情形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临界预防观护。 该办法指定村(居)委会、社区、学校、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专人负责,建立观护档案和走访跟踪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全方面观护格局。同时,建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络办公室设在检察院,负责召集、协调、考核等具体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