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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护理假要落实 育儿假应增加
www.fjsen.com 2019-09-04 09:41:51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探索推行父亲带薪育儿假

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意见》还指出,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我们欣喜地看到,《意见》里明确提出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双方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指出了父母双方均可以脱产照顾婴幼儿,对于改变中国社会大众认为女性是照顾婴幼儿的天然责任而与男性无关这一不利于女性就业的认识起到了积极作用。《意见》的发布,为各地育儿假的制定尤其是男性休育儿假提供了依据。

目前,江苏省和山东省规定了育儿假,但育儿假期限很短。

2016年7月山东省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定: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为夫妻双方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大力发展公共托幼设施和服务,加强对托幼服务的职业培训和政府监管,减轻妇女的家庭照料负担。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和育龄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设立“母婴室”,探索推行男女共享的带薪育儿假。

这一文件提出了“男女共享”的要求,是男女平等的表现。

2018年,江苏省更进一步,发布了《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地方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男性育儿假做出明确规定。即:在女方产假期间,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

江苏省提出的“男性共同育儿假”,是在目前男性享有15天护理假的基础上,再增加5天假期,这获得了不少家庭点赞,更得到宝妈们的热烈欢迎。

虽然男性育儿假的天数很短,但是不得不说这仍然是追求男女平等的一个显著进步。

可以想象,随着育儿假的逐步推行和落实,如果除女性享有4个月产假外,男性享有同样长的4个月的育儿假,则一方面可以增加男性对抚育后代的责任感,体会女性生育的辛苦,增加家庭的和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落实我国人口政策提供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无论聘用男性和女性都要给予同样长的生育假期,用人单位将不会认为聘用女性的用工成本远高于聘用男性,会更关注于聘用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否适合所在岗位,而不是关注性别,从而消除女性就业歧视,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当然,为有效推动女性就业,男性陪产假、育儿假待遇应该和女性生育待遇一样,均应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以切实减轻用人单位成本,并采取措施,鼓励和敦促男性休陪产假、育儿假。

(作者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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